“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看完李玫瑾教授的这番话,我心里只有一个感受:说得太对了,这就是老百姓最想说的心里话。
这么多年,扶老人被讹的乱象,真的寒了太多好人的心。
我始终坚定认为,想要拯救日渐淡漠的社会善意,就必须对恶意讹人行为零容忍,从严惩戒绝不姑息。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触,早些年路上看到老人摔倒,几乎所有人都会第一时间上前搀扶帮忙。可现在不一样了,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下意识犹豫、躲闪,不敢轻易伸手。
不是现在的人心变坏、变得冷漠,而是一次次好心帮忙、反被讹诈的经历,让大家彻底怕了。善良没有底线的保护,恶意没有对应的惩罚,最后吃亏的永远是心存善意的普通人。
一直以来,很多讹人事件的处理结果,都让大众难以接受。不少人仗着自己年纪大,摔倒后反手就讹救自己的好心人,张口就是几万、几十万的天价赔偿。
最让人无奈的是,绝大多数这类讹人者,最后都不会受到实质性惩罚。哪怕最后查清真相,证明好心人清白,讹人者最多也就是一句误会、道歉了事,轻飘飘揭过所有过错。
没有罚款,没有追责,不用付出任何代价。零成本讹人,成功了就能拿到一大笔钱,失败了也毫无损失,这种划算的买卖,自然让越来越多人铤而走险,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
这也是我一直坚持的观点:社会的善意从来不是凭空消失的,是被一次次无底线的纵容消耗殆尽的。对讹人者的宽容,就是对善良者的最大伤害。
很多人纠结扶不扶的问题,其实根本不用纠结。真正该解决的,从来不是普通人要不要行善的问题,而是如何杜绝恶人利用善良牟利的问题。
李玫瑾教授的建议,刚好直击了这个社会痛点。很多人不清楚,大部分扶人被讹的案件,因为情节界定、相关标准的限制,很难达到刑事判刑的条件。
这就导致很多恶意讹诈的行为,明明性质恶劣,却始终得不到有力惩处,一直游走在规则的灰色地带,不断钻空子。
所以我格外认同教授提出的方案,不强求一定要判刑,但绝对不能放任不管。既然刑事处罚无法落地,那就用高额罚款补上漏洞,用经济惩罚让讹人者付出实打实的代价。
更关键的是,判定标准一定要简单明确,就看证据。老人摔倒后索要赔偿,就必须拿出对方撞到自己的真实证据。如果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所有天价索赔全部直接认定为恶意敲诈。
这个标准公平公正,既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意讹诈的行为。普通人做好事,没有任何过错,凭什么要平白无故承受委屈、承担损失?
我们坚守善良、乐于助人是社会美德,但这份美德不该成为别人肆意勒索的工具。好人不该受委屈,恶人不该被纵容,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平。
高额罚款的意义,不只是惩罚单一的讹人者,更重要的是树立明确的社会规矩,给所有人敲响警钟。让所有人都知道,摔倒不是肆意索赔的筹码,年纪大也不是肆意作恶的保护伞。
一旦恶意讹人,不仅拿不到一分钱赔偿,还要倒付出高额罚款,为自己的贪心和恶意买单。当讹人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自然就没人敢再随意碰瓷讹人。
一直以来,大家呼吁保护好心人,不是想要多么隆重的奖励,只是希望自己的善良能被善待,做好事不用提心吊胆,不用为了善意付出沉重代价。
我始终觉得,最好的社会风气,从来不是靠大家盲目善良堆砌出来的,而是靠完善的规则、有力的惩戒,为善良保驾护航。
只有让作恶者付出代价,才能让行善者无所畏惧。只有彻底杜绝扶人被讹的乱象,才能让大家敢行善、愿行善,让助人为乐重新成为社会常态。
希望李玫瑾教授的这份硬核建议,能够早日落地实施。用严格的规则整治歪风邪气,守住社会的善意底线,让每一份真心的帮助,都不被辜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