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养非亲生孩子6年起诉索赔被驳回
男子称养非亲生孩子6年,起诉索赔4万被法院驳回。
综合媒体报道,男女双方于2019年3月8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22日,女方赵某生育长子小吕。
次年7月14日,男方吕某委托某公司,对儿子进行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两人的生物学关系。
2020年8月3日,双方协议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处理。
2026年1月28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吕男方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男方称,二人离婚后,双方基于子女抚养及生活便利等因素,仍保持同居关系,共同生活至2025年6月23日正式分居。
随后,男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女方返还其抚养照顾小吕的费用9.4万,精神抚慰金2万,共计11.4万。
庭审中,男方变更诉讼请求为,判决女方返还抚养费2.1万及精神抚慰金2万。
女方辩称,在二人没有离婚前和她怀孕期间,男方已经知道孩子不是他的,并且,自2020年7月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孩子由其独自抚养,共同生活期间所有费用均是她出的,她不同意支付男方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于2020年8月3日协议离婚时,男方已经知道其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且并未要求女方抚养费用,并提出损害赔偿,而是在协议离婚后,多年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表示,男方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判决驳回男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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