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四名男子将一未成年女子诱骗到荒郊野外,两男子控制女孩手脚,另外两男子先后对女孩侵犯。第二天,女孩报了案,描述出两名施暴者的长相。将近14年,四名嫌疑人全部一一落网,但他们都说自己是帮忙按压手脚的,没人承认自己是主犯。在多次审理下,两名主犯终于浮出水面。
2011年7月7日深夜,四个小伙子一起约红红(化名)去兜风,红红被哄骗坐上他们的摩托车,当摩托车开到一处人迹罕至的郊外山头时,红红才意识到危险,但为时已晚,四周荒芜一人,就算她呼叫也不会有人来帮忙。
他们四个人中的两人控制住红红的手脚,另外两个人褪去红红的衣服,对她实施了侵犯。
任凭红红怎么挣扎,她一个小姑娘也抵不过四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红红很后悔对跟他们一起出去,尽管被深深伤害的红红很伤心,但还是非常勇敢,第二天她就去报警了。
红红描述了案情,她记得其中一个施暴者是长头发,另外一个脸上有痣。
很快赶赴现场提取物证,可惜的是现场没有查收有效DNA。但很快将一嫌疑人杨某伟抓获归案,其他三名嫌疑人仍然在逃。
杨某伟到案后描述了完整的作案经过,承认自己是其中一个实施强 奸的人。在审查阶段,他又突然翻供,说自己是因为遭到了刑讯逼供才不得不说自己是主犯。
由于另外三名嫌疑人仍然在逃,也缺少其他的有效证据,难以确定杨某伟到底是不是主要实施侵犯的人。
2012年3月,据现有证据,第一次对杨某伟作出判决,按共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在狱中杨某伟经过两次减刑,2015年9月,杨某伟刑满释放。
2024年4月,杨某龙主动投案,杨某龙也只承认自己在场,只是协助控制行为,他闭口不提谁是主犯。
2025年2月,杨某龙以共犯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24年9月,杨某西也主动投案,杨某西也说自己只是按住手脚的人。
至此三人已到案,三人都说自己是按压手脚的人,这与案件事实极为不符,那么,其中必有人在说谎。
究竟谁在说谎?最后一名逃犯成了关键信息,经过紧锣密鼓的抓捕,2025年1月,最后一名嫌犯杨某云被抓获归案。
有意思的是,杨某云到案后也说自己是那个按压手脚的人,四个人的口径如此一致,很难分辨到底谁是当年实施侵害的主犯。
在审讯杨某西的过程中,他无意间说出,四个人里只有他留长发,还说出了杨某伟脸上有胎痣,这让办案人员联想到受害者红红当时的描述。
办案人员锁定杨某西和杨某伟,将他们俩作为重点审理对象。
2025年2月17日,第一次审理杨某西时,杨某西拒不认罪,由于没有DNA佐证,所以很难对杨某西直接定罪。
2025年4月1日,杨某西主动坦白自己是第一个施暴者,是红红描述的那个长发的人。杨某伟是第二个施暴者,是脸上有痣的那个人。他提到杨某伟第一次自首时存在侥幸心理,他认为只要承认自己只是协助者,就能从轻处罚。
2025年4月5日,杨某西作为主犯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2025年7月1日,启动对杨某伟再审工作。7月31日,杨某伟被逮捕收押。
2025年11月,改判杨某伟有期徒刑11年,扣除已经执行的四年两个月,还需继续服刑六年十个月。
杨某伟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被驳回。目前,他也已经被收监服刑。
十多年后,案件终于全部审理完毕,此时的被害人红红也已经慢慢走出伤害,回归了正常的生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四名嫌疑人,两名按压手脚,两名实施主要侵害,构成以上罪行。十多年之后,他们四人才全部被绳之以法。
被害人红红可以说内心十分强大,她能顶住压力,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第二天就果断选择去报案,并且提供了两名主犯的外貌信息,也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明确的线索。
案件侦破后,再次联系到她时,她也表示自己已经逐渐走出阴霾,回归正常生活。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和红红一样强大的内心,有的人受到这种伤害之后,就很难走出阴影,也很难再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甚至以后不会有美满的家庭。
女生还是尽量不要和陌生男子相约一起出去玩,尤其是晚上。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后果将很难设想。
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信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