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两个年轻女子怀疑一位路过大爷偷拍,当场拦住大爷不让走,非要检查他的手机相册。大爷火冒三丈,当场回怼:要是没有照片,我给你一巴掌行不?双方越吵越凶,最后大爷气得转身就走。这事被人拍下来发到网上。网友:有人说大爷反应过激,也有人质疑,一个路人凭什么检查别人的手机?
事发当天,有个年轻女子在景区拍照,给她拍照片的是一个商业摄影师,两个人应该是约好了拍写真或者什么片子。正在拍着,女子突然注意到旁边有个大爷路过。
女子瞬间警觉起来,她怀疑这个大爷偷拍了她,在她看来,大爷经过的时候,可能把手机对着她的方向了。
女子立刻停下拍摄,走到大爷面前。她的态度很直接,要看大爷的手机相册,旁边那个商业摄影师也跟着帮腔,对大爷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们是商拍,拍不了。
这话的意思很明白,我们是专门来拍照的,你别偷拍我们。
大爷一听这话,当场就说你们什么意思,怀疑我偷拍你们?
大爷的反应非常激烈,直接回了一句硬话,如果没有照片,我扇一巴掌给你吃。
这句话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但意思谁都听得懂,如果没找到照片,你就得挨我一巴掌。
两个年轻女子没有被大爷的气势吓退,她们坚持自己的要求,必须检查手机。
她们的说法是,要保护自己的肖像权,需要确认一下大爷手机里到底有没有偷拍的照片。
在她们看来,这个要求天经地义,你偷拍了我,我就有权检查你的手机,就这么简单。
但大爷根本不吃这一套,大爷的回怼更加激烈了,你有什么权力检查我手机?
这句话问到了最关键的地方。
你是谁?你是民警吗?你有什么资格翻看我的私人手机?
大爷越说越气,他觉得自己被侮辱了,好端端在景区走路,莫名其妙被两个年轻女的拦住,还被当成了偷拍的变态。
双方就在景区里僵持着,你一句我一句,声音越来越大,周围的路人纷纷侧目,有人掏出手机开始拍视频。
女子就是不让大爷走,大爷也不肯交出手机,这场对峙,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
争执到最后,大爷实在不想再纠缠下去了,他干脆不再理会这两个女子,转身就走了。
大爷走得很快,很愤怒,连头都没回,他大概觉得,跟这种不讲理的人,说再多也没用。
两个女子被晾在原地,事情也没有个结果,手机最终也没看成,大爷也走了,只剩下一肚子气。
但有人把当时吵架的视频发到了网上,一下子就火了。
网友们的看法分成了两派:
一派觉得,大爷的反应确实太过了,就算被冤枉了,也不该说打人这种话。
这属于威胁别人,弄不好自己要吃亏的。
另一派的意见则完全不同,他们觉得,两个女子才是真正的过分,人家大爷只是一个路人,凭什么拦住人家不让走,还要翻人家手机?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还有一个细节被网友揪了出来,那个摄影师说自己是商拍,那他们占用公共空间搞商业拍摄,符不符合景区的规定?这个问题也被抛了出来。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这两个女子,没有任何权力强行检查大爷的手机。
道理很简单,手机属于私人财产,手机相册里更藏着个人隐私,除非有法律依据,否则谁也不能强迫别人交出手机翻看。
如果她们强行拦住大爷不让走,甚至上手去抢手机,那问题就严重了。
这可能构成对大爷财产权和隐私权的侵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检查手机这件事,只有公权力才行。
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自己被偷拍了,就可以去翻别人手机。
这个想法是错的,手机属于个人财产,手机里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
根据法律,除了警方等执法机关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任何个人都无权强制查看他人手机。
你怀疑是一回事,有没有权力去翻是另一回事。
第二,权利受到侵害,维权手段必须合法。
就算大爷真的偷拍了,女子也不能自己动手去翻手机。
正确的做法是:
1,保留大爷长相、穿着、出现时间地点的信息。
2,立刻报了。
3,等民警到场后,向民警说明情况,由民警来检查和处理。
跳过这些步骤,自己上手,有理也会变成没理,甚至可能反过来要吃官司。
第三,大爷那句狠话,法律上怎么算。
大爷被冤枉,生气是人之常情。
但从法律条文上看,我给你一巴掌这种话,确实带有暴力威胁的性质。
如果双方真的闹到派出所,这句话有可能被认定为言语威胁,严重的话可能面临警告或者罚款。
所以遇到这种委屈,一定要让民警来处理,而不是用狠话去对抗,反而把自己推到不利的位置。
说到底,怀疑不是有力的证据,手机不是谁都能翻,你有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这很好。
但你行使权利的方式,必须有法律撑腰,不能自己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源:四川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