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人因为楼盘烂尾想上访,花钱雇不相关的普通人去现场凑人数撑场面,中间人从中赚钱。这种花钱雇人闹事造势的行为,本身违反信访规定,扰乱政府正常办公,相关部门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一开始法院直接判了中间人寻衅滋事罪,事后大家发现处理过重。只是雇人到场,没有打砸、围堵闹事,达不到犯罪标准,不该直接判刑。
后来检察院撤诉、公安撤销刑事案件,还给当事人做了赔偿,及时纠正了错判。
这件事也说明两点:正常找家人、代表帮忙反映问题没问题,但花钱雇人造声势属于违规;群众维权优先调解、治安处理,不能动不动就用刑法抓人,解决群众真正的房屋纠纷,才是治本的办法。
友友们,你们说呢???法律 期房烂尾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