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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看到了刘晓庆和古柯的事情。刘晓庆是1950年生人,古柯是1988年生人,两

在网上看到了刘晓庆和古柯的事情。刘晓庆是1950年生人,古柯是1988年生人,两人基本上差了两辈多人。他们最初的时候是劳务关系,古柯负责刘晓庆短视频的制作、发布、宣传、推荐等工作,大体上有六年时间吧。这期间他俩由劳务关系发展成了同居关系。后来两人不好了。现在,古柯向法院起诉,让刘晓庆赔偿他504万元。
这个504万元究竟是什么费呢?假如是劳务费的话,那么就打经济官司就是了,法院会受理的,也会根据事实、证据来判决的;假如说是什么青春损失费什么的,我看够呛,本身就不会被认可。
感情这个事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特别是男女之间。古柯作为一个比刘晓庆小38岁的青年,和已经是老太太的刘晓庆同居生活在一起,个人品行上本身就有问题。假如说个人品行没有问题,两人的确是相爱,所以生活在了一起,那么,这个爱情它就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不能说现在两个人关系不好了,就把以前的事情给抖露出来,就借此来索要钱财。说实话,吃软饭已经是很不堪了,再以此来讹诈别人,就更加不堪了。像这样的人,该如何来评价呢?只能说这都啥人嘛!
像这种事情,谁先反目为仇谁就不是人。两个人的事情怎么能说的清楚呢?从劳务关系变为同居关系,究竟是谁主动的?既然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自然是双向的,怎么能说谁陪伴了谁六年呢?男欢女爱,双方都有所得,不存在谁吃亏谁占便宜的问题。人要自爱,不该说的就再不要在公众面前丢脸了,给自己保存一点颜面吧。
好汉做事好汉当,仅希望古柯还能有一点男子汉的担当,别吃了软饭还讨软饭钱。
因为信任两个人在一起做了秘密的事情;不论因为什么原因,一个人把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公布于众,就是对信任的亵渎。这样的人是不值得交往的。
就照片中所看到的古柯的面相,我个人觉得,刘晓庆在识人上是没有眼光的。
呜呼哀哉,仅此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