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奸石平写到:“中国的无知粉红还以美国在日本驻军为由,硬说日本不是主权国家。但美国在日本的驻军,本是由日美两个主权国家签订的安全保障条约所约定的事情,是两厢情愿的。其实,美国不仅在日本驻军,在英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土耳其,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有军事基地,都有军队驻扎,你能说这些国家都不是主权国家?”
我评几句:
先说说这个“两厢情愿”。石平嘴里的日美安保条约,好像是两个平等国家坐下来,你情我愿谈出来的合作协议。
可历史不是这么写的啊。
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美军以战胜国的身份进驻日本,那叫军事占领,不是什么友好驻军。
后来冷战爆发,美国为了把日本打造成亚太反共桥头堡,才把占领状态改成了安保条约,从直接占领变成了军事同盟。
可本质上这是战败国和战胜国之间的约定,日本从一开始就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只能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就像旧中国的那些不平等条约,不也都是双方签了字盖了章的?
难道能因为有一纸条约,就说那是两厢情愿的公平约定?
那叫城下之盟,是打输了不得不接受的条件。
日美安保条约从根上就带着不对等的基因,不是什么平等伙伴的合作,是老大和小弟的依附关系。
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驻日美军的治外法权。
回顾1995年的冲绳美军强暴少女事件,当年三个驻冲绳的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光天化日之下绑架了一名12岁的小学女生,开车带到荒郊野外实施了强暴,手段极其恶劣。
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冲绳都炸了锅,几十万冲绳老百姓上街游行抗议,要求美军撤出冲绳,废除不平等的地位协定,呼声震天动地。
按说这么恶性的刑事案件,发生在日本的土地上,受害者是日本公民,日本警方理所当然该抓人、该审判吧?
可现实是,日本警方连进入美军基地抓人的权力都没有,三个嫌疑人一直被关在美军基地里,日本司法机关连面都见不着。
最后怎么处理的?由美国的军事法庭开庭审理,主犯也就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大家想想,自己国家的孩子在自己的国土上被伤害了,连审判凶手的权力都没有,这叫什么主权国家?
主权最核心的就是管辖权,管不了自己国土上的人,管不了发生在自己地盘上的事,那主权不就是一句空话吗?石平巧舌如簧说半天,能把这个事实绕过去吗?
再说说他列的那一堆国家,什么英国、德国、西班牙,拿这些国家有美军基地来类比日本,这就更是故意混淆视听了。
谁也没说有美军基地就不是主权国家,问题是,这些国家的驻军性质、主权完整度,跟日本能一样吗?
就拿德国来说,同样是二战战败国,同样有美军驻扎,可德国的主权完整度,比日本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2003年美国要打伊拉克,绕开联合国,拉着盟友要组建联军。当时德国总理施罗德,公开站出来明确表态:德国反对这场战争,不会派出一兵一卒参与。
不光德国,法国也公开反对,两个欧洲核心国家联手跟美国唱反调,美国再施压也没用,说不去就不去。
这才叫主权国家,自己的外交政策自己说了算,哪怕是盟友,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不用看别人脸色。
日本敢吗?美国打海湾战争,日本二话不说出了130亿美元的军费
打阿富汗战争,日本立刻跟进,出钱出物资,还派自卫队去搞后勤
打伊拉克战争,日本虽然没直接派战斗部队,也第一时间表态支持,没过多久就派自卫队远赴伊拉克搞所谓的“人道主义重建”,说白了就是给美国打下手。
这么多年,美国发动的每一场对外战争,日本从来没有说过一个“不”字,永远是出钱出力、鞍前马后,连半分犹豫都没有。
这就是区别:德国是美国的盟友,有商有量;日本是美国的附庸,唯命是从。
当然,我们从来没说日本完全没有主权,它名义上当然是个主权国家,有自己的政府、自己的法律、自己的军队。
可名义上有,和实际上完整,根本是两回事。
就像一个人,名义上是自己家的主人,可家里的事全是邻居说了算,出门干什么都得听邻居安排,连家里来了客人犯了错,自己都管不了,那这个主人当得,是不是有点名不副实?
说到底,石平这套说辞,看着有理有据,实则全是偷换概念的歪理。
条约不代表平等,驻军不代表附庸,但连国防、外交、司法都攥在别人手里,那再怎么洗,也洗不掉依附的本质。
汉奸的话听听也就算了,真要拿他的话当真理,那才是真的无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