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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女子坐上公交车,她发现司机临时绕道,情绪激动大喊要下车,司机表示,没到

四川成都,女子坐上公交车,她发现司机临时绕道,情绪激动大喊要下车,司机表示,没到站不能下车。还询问女子在哪一个站下车,但女子只顾发泄情绪,根本不理会司机。她甚至还想爬窗跳车。后面到站了,女子哭着下车。网友纷纷炸锅。

据悉,女子上车后,发现车辆没有往自己熟悉的路线行驶,立刻察觉司机临时绕道。

她瞬间情绪上头,当场跑到司机身边,大声喊叫,执意要求司机立刻靠边停车,让她中途下车。

面对女子激动的诉求,司机没有不耐烦,一边平稳驾驶车辆,一边耐心跟她解释绕行的客观原因。

原来,因公交车按照规定路线,要通过匝道上高架。但匝道被交警封了,所以只能绕道。

司机还主动询问她原本要在哪一站下车,打算规划绕行后最近的停靠点,帮她减少路程麻烦。

可女子完全听不进任何沟通,一心只顾发泄心里的烦躁,她以为司机要将她带到别的地方。

女子全程无视司机的询问,只顾哭喊抱怨,指责司机乱改路线耽误自己的事。

她情绪越来越激动,甚至做出了极具危险性的举动。

女子翻越车厢座椅,冲到车窗边,手脚扒住车窗框架,想要直接爬窗跳车。
车内其他乘客见状十分惊慌,纷纷出声劝阻。

公交车处于行驶状态,中途跳车极易发生摔伤、碾压等致命事故,一旦女子真的翻出车外,整车乘客、后方车辆都要连带承担巨大风险。

司机为了避免意外,只能放缓车速,一边紧盯女子动向,一边反复安抚劝导,整车人的行程都因为她的过激行为被迫延误。

车辆一路正常行驶至下一处正规公交站点,车门打开后,女子依旧哭哭啼啼,带着满心委屈独自下车离开。

有同车乘客拍下了女子哭闹、试图爬窗跳车的完整视频发到网上,瞬间引发全网热议。

一部分网友表示共情,猜测女子可能有紧急要事,才会急得失控。

但绝大多数网友都无法认同她的极端做法,认为就算赶时间,也不该拿全车人的安全赌气,无视公共交通规则。

整件事里,司机全程保持克制、依规办事,主动沟通解决方案,没有任何过错。

当时公交公司提前安排司机通过车内语音播报、电子屏提示乘客绕行事宜,绝大多数乘客都能理解配合。

临时绕道并非司机个人意愿,是城市道路管制下的统一调度,属于不可抗的客观情况,公交方面也尽到了提前告知、主动协调的责任。

反观这名女子,哪怕真的有十万火急的事,也有合理解决途径。

到站后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提前查询绕行路线规划行程,完全没必要用哭闹、跳车这种极端方式发泄。

她只顾自己一时的情绪,完全忽略全车几十名乘客的时间与生命安全,是典型的自私式情绪宣泄。

很多人总觉得“我着急我有理”,但公共空间从来不是私人情绪的宣泄场。

个人的焦虑委屈,不能成为无视规则、威胁公共安全的借口。

跳车行为一旦酿成车祸,受伤的不只是她自己,无辜乘客、司机都要承受伤害与损失,事后再后悔也无法挽回。

大家可以包容普通人的焦虑,但绝不纵容突破安全底线的过激行为。

情绪管理是每个人的必修课,遇事冷静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优解。

冲动闹事看似宣泄了当下的委屈,实则会给自己带来治安处罚、舆论非议等更多麻烦,得不偿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子在行驶公交车内大吵大闹、企图跳车,扰乱车厢正常运营秩序,已经符合该条款处罚情形。

司机依规拒绝中途停车并无过错,女子过激行为不仅危及自身,还涉嫌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驶途中攀爬车窗跳车,属于妨碍交通安全的危险行为。

大家出门坐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因为自己个人情绪,做出危险动作,否则害人害己。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