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这事?57岁老汉偶遇美艳女子开房,支付300元却丢了近12万元的手表,还要面临5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
7月23日掌讯新闻报道,一57岁老汉街头偶遇年轻美艳女子,双方谈妥以300元价格艳遇。
结果刚进屋,美女就以天热为由催促老汉去洗澡。
老汉一想,天确实热,想着洗完澡以后可以一亲芳泽也就同意了,就真的走进了淋浴室。
结果,年轻女子是识货的,她一眼就看出老汉的手表价值不菲,很有可能为12万元左右,这可比自己打工强多了,起码能够抵得上几个月的辛苦付出。
因此,女子决定哄骗老汉去洗澡,趁机下手。
老汉确实去洗澡了,一边洗澡一边想着能够出来一亲芳泽,但洗澡出来后傻眼了,女子不见了踪影。
而随同她一起不见了的,还有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
老汉一看,这不明显自己被骗了么?随身携带的财物价值不菲,真金白银买来的,这个损失可就大了去了。
因此,老汉选择第一时间报了警,而执勤的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过来调查取证,调取了酒店的监控,以及附近街道的监控,很快就确定了年轻女子的行踪。
确定行踪后,没过多久就把该女子逮捕了,简单审问才知女子已经准备要离开此地。
根据女子的交代,她本来就是一个失足女,起初并没有别的想法,直到看到了男子的财物这才动了心。
可这一动心不要紧,要面临的后果可就大了去了。
根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属于是盗窃罪,多次盗窃或者是扒窃的话,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还要处以罚金。
目前来看,具体的量刑情况还要从盗窃金额说起,但一个手表就12万元了,显然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
在我国深圳一带,盗窃手表价格在10万元以上,就属于巨大了,量刑标准都是3年到10年。
不过如果女子认罪态度好的话,到案能够积极讲述自己的罪行,那么量刑上肯定会轻一些的。
可是即便再轻也属于是盗窃,一时糊涂违了法,最后想吃后悔药也无处寻。
大家关于这个案子怎么看?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是罪有应得?欢迎评论区里探讨一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