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操作真的离谱又嚣张!河南郑州一名男子在当地一家饭店担任大厨,顺利在岗工作许久,后续他主动提出离职,本以为办好交接就能结清工资顺利走人。没想到老板突然提出无理要求,
“每道菜用了什么料、放多少克、先做哪一步,都要写清楚。”
河南郑州的厨师董先生准备离职时,等来的不是工资结算单。饭店老板告诉他,必须把菜品配方和完整制作流程整理成SOP交出来,否则一万多元工资就不能结清。
董先生很恼火。他在后厨干了多年,知道什么叫正常交接。库存、设备和备料情况都可以说清楚,可让厨师把调味比例、火候顺序和制作诀窍全部留下,显然超出了普通离职手续。
老板把两件事捆在了一起。配方交了,工资才给;配方不交,辛苦挣来的钱就继续压着。董先生认为,配方是自己长期试菜、调整、积累出的本事,饭店想继续使用,可以谈价格,不能拿工资当交换筹码。
老板也有自己的考虑。饭店想把菜品做成统一标准,核心厨师休息或离开后,其他人照着流程也能做出接近原来的味道。招牌菜一旦走样,熟客可能就不再上门。
可经营焦虑不能变成扣工资的理由。门店依赖某位厨师的特色菜,本就是经营者需要提前处理的风险。可以入职时约定,可以安排专项研发,也可以付费购买配方,不能等员工提出离职后,突然补上一条“交秘方才能拿钱”的规则。
事情曝光后,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将配方和工资结算绑定没有法律依据,并会介入协调。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配方是否属于个人、是否涉及饭店投入、双方有无书面约定,则要依据证据另行判断。
按照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便双方对配方归属存在分歧,也不能把已经产生的工资无限期扣着,逼迫劳动者让步。
两件事即使有争议,也应分别处理。饭店认为员工违反保密约定,可以协商、仲裁或起诉;员工认为工资被拖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谁都不能因为手里握着主动权,就扣住对方依法取得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过一件与厨师手艺有关的案例。南京一名厨师离职后到其他餐饮单位工作,原公司认为他掌握凉拌黄瓜、水煮毛豆等菜品的制作方法,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法院没有只看合同里“配方保密”几个字,而是继续追问,这些做法是不是行业常见技能,公司能否证明存在特殊工艺,又是否采取过保密措施。由于原公司未能完成证明,诉讼请求最终没有得到支持。
这个案例说明,厨师会做某道菜,不等于相关经验天然归饭店所有。但也不能简单断言,任何配方都属于厨师个人。如果菜品由饭店出资专项研发,成果归属和保密范围事先写清楚,结论可能不同。
郑州这场争议最值得注意的,不只是老板态度强硬,而是许多小店习惯把本该提前约定的事情,拖到关系破裂时再临时加码。合作顺利时靠口头默契;员工真要离开,模糊地带立刻变成冲突。
对厨师来说,入职时应分清哪些是自己原有的成熟配方,哪些是任职期间接受门店任务研发的菜品,重要约定尽量留下文字。对经营者来说,菜品标准化需要制度、培训和投入,不能靠扣住离职员工的工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