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江西,一男子发现,某金店挂出横幅“120岁以上老人进店,可免费领取500克金条”,虽然金价掉了,但就按每克800元,也有40多万呀!男子心花怒放,他赶紧问商家:我姑奶奶124岁,能领吗?万万没想到,商家的回复让男子哭笑不得:可以,但需要家长签字。我滴个乖乖,这不就是噱头吗?124岁的姑奶奶没家长了,即使有,也得140多岁了!哪有这么长寿的家长?这不是忽悠人吗?
6月份,一男子看到某金店,拉了个大红横幅挂在门口,上面红底黄字写着:120岁以上老人进店,免费领500克金条。
男子看完眼睛都直了,还别说,他家真有符合条件的老人,他姑奶奶124岁了,只要这条幅说的是真的,那岂不是白得几十万?
就算那段时间金价跌了不少,算下来每克最少也值800块,500克就是整整40万,这福利看着简直像天上掉馅饼。
男子赶紧问金店,他姑奶奶能不能领?
结果,金店的回复直接给他整懵了:领是可以领,但得让老人的家长签字才行。
后来男子才发现,横幅右下角还有一行小到不凑到跟前根本看不见的字,写的就是“需家长签字”。
这不明摆着玩文字游戏吗?120岁的老人本来就少之又少,要是真有这么大岁数的老人,家长少说也得140岁往上,全世界都找不出几个符合条件的。
男子反应过来之后气得不行,说这商家正经做生意的本事没有,玩这种耍赖的套路倒是一套一套的,搞不起活动就别搞,拿这种根本兑不了现的承诺忽悠人,纯粹是博眼球。
事情越闹越大,后来媒体都找上门去采访,商家才支支吾吾解释,说就是跟风拍个段子玩,没真打算送,就是想蹭点热度给店里多带点客流。
但这种操作,哪是随便玩梗那么简单,拿不可能实现的福利当噱头引流,已经属于虚假宣传,真要是较真查下来,轻则罚款,重则连营业执照都能给吊销。
其实这种忽悠人的营销套路,早就不新鲜了。
今年4月广西就有个烤肉店,在门口贴个告示说100岁老人带父母进店吃饭全免单,看着好像是鼓励孝顺,实际上也是空头支票,真能满足这个条件的人估计全世界都没几个,店家被问起来也说自己就是玩梗,想多吸引点客人。
这种营销套路看着好笑,其实挺败好感的。
商家想引流赚热度,本来无可厚非,但好歹得有点底线吧?
整这种根本不可能兑现的承诺,看着是蹭了一波流量,实际上路人缘全败光了。
真有人较起真来,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做生意本来就讲究个诚信,你玩这种文字游戏忽悠人,消费者就算当时拿你没办法,之后也不会再来你家消费,到头来不还是得不偿失?
有那心思研究怎么玩套路,不如多想想怎么把服务做好、把价格打实在,比啥歪门邪道都管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金店以不可能实现的领金条条件为噱头引流,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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