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9岁大爷在KTV唱歌时,与一00后女生认识,两人发生关系后并长期往来。期间,女生以要交学费和房租为由,先后找大爷要了80多万,大爷老伴发现后,要求女生归还这笔钱
69岁的陈某退休后,在2021年的一次外出娱乐中结识了一名00后在校女学生。陈某明确告知对方自己已婚,两人依旧保持了三年的不正当交往关系。
相处期间,这名女生多次以缴纳学费、支付房租、日常消费为由向陈某要钱。三年时间里,陈某通过微信和银行卡,陆续向对方转账共计82万余元。
这笔钱款,全部是陈某和老伴几十年的婚后共同积蓄,是两人辛苦攒下的养老钱。陈某全程刻意隐瞒,老伴对此毫不知情。直到2024年核对家庭流水时,异常的大额转账才被发现。
事情败露后,陈某主动联系对方追回钱款,仅收回8万余元就遭到对方拒绝。对方认为转账属于自愿赠与,是情感陪伴的补偿,不需要返还。
协商无果后,陈某老伴整理好全部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无效、追回剩余款项。
法院审理明确,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财产处置需双方协商一致。陈某单方无偿赠与他人巨额资金,超出家庭日常开支,属于无权处分。同时,该赠与基于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外关系,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终一审判决赠与行为无效,对方需返还剩余7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当事人上诉后,二审法院核查证据,维持了原判。
这起案件说明,法律不认可依托不正当关系产生的所谓青春补偿。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即便暂时拿到手,最终也无法长久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