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个白衣男子,进入地铁站之后就开始神色异常,盯着来往的女子看,还专门往人群密集之处靠,看到有女子在,故意贴着女子,并且开始对她实施滋扰的行为。而这一切,已经被车厢里的便衣看到了,立刻就把男子给带出了车厢。男子惊慌不已,但是也只能老实交代罪行。
(第一现场6月2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在深圳的某处地铁站,先是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滋扰行为。
早高峰的地铁车厢内,有一个白衣男子,假装也挎着一个背包去上班。
其实这个男子,就是地铁里游走的地铁狼,专门针对女性上下其手,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之举。
就看到这位白衣男子,其行动路径很简单,专门要往人群密集的地方挤,越是拥挤,他就越兴奋。
白衣男子虽然有些面色紧张、行为异常,但是他挤到人多的地方,就是要找一个可以控制的目标,随后实施行为。
这不,男子找到了一个年轻女子,来到女子的身旁,随后就开始用自己的身体贴着靠过去,实施比较猥亵的、令人辣眼睛的举动。
殊不知,男子的这一系列的行为,都已经被蹲守在身旁的便衣给看到了。
便衣一直巡逻在地铁站内,凭着经验,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白衣男子有问题,所以他们一直紧跟其后,就是等待男子出手,他们可以将其抓个正着。
当时白衣男子还在肆意妄为呢,就被穿过人群赶过来的便衣,一把抓了个正着。男子还有些纳闷,但是他也能察觉到对方的身份气息了,吓得是一点不敢乱动了。
“你好,我们下去吧,到外面去说个事情。”便衣为了不影响周围的乘客,避免发生惊慌失措的场面,办案人员轻声跟白衣男子讲。
而白衣男子立刻也就明白了,今天的计划,算是失策了,这下被逮了个正着,只能束手就擒。
很快,这个男子就被两位办案人员给架住,带离了地铁站。
被带回了相关部门之后,办案人员亮明身份,并且出示了随身携带的记录仪,男子刚刚实施行为的画面,全都被记录仪给拍摄进去了。
面对铁证,男子哑口无言,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作案经历。
这些地铁狼,想要利用上班高峰期,趁着人群比较多的时候,对无辜的女生下手,这个行为实在是太恶劣了,也必定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最后,白衣男子被依法处以了为期1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在地铁里,利用早高峰,去故意跟女子产生碰触,不断进行滋扰,如果是轻微的行为,涉嫌治安违法,但是如果是刻意、多次、故意的行为,则直接构成强制猥亵罪,要按照刑事标准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4 条规定,随意猥亵他人,构成治安违法,会面临5-10日行政拘留处罚。在公共场合、多次实施、持续进行猥亵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要面临10-15日行政拘留处罚。
这份行政处罚,不存在刑事案例,仅留存行政处罚记录。
本案件中的白衣男子,一直在地铁站里无色女子,专门往人群密集的地方钻,看到合适的女子立刻展开行为,此举已经严重违法。
在公共场合,侵犯了女性的人格尊严,侵犯了女子的身体隐私,扰乱了轨道交通的公共场合秩序,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而男子的行为如果再过于严重,则可能还会上升到刑事案件。
司法通说,地铁行程了封闭的空间,尤其实在高峰期的时候,地铁拥挤,本身就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其他强制的方法”。
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人流密集,被害人难以避让、逃离,客观上很难从这个狭窄的空间里躲开。
所以说,很多女子,明知道自己在遭受侵害,反抗能力有限,也只能默默忍受。而行为人男子也故意利用这一点,继续制造伤害,已经构成强行猥亵的行为。
如果认定为是强行猥亵,那就涉嫌刑事违法。
《刑法》第 237 条规定,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故意强行猥亵妇女,侵害女子的自主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并且破坏了公共交通管理秩序,依法要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男子的案发地点在地铁里,属于公共场合,直接就进行了强制猥亵,如果其行为再过分,如不断拉扯,持续发生,带有明显的压制行为,多次的施展举动等,则直接构成犯罪,且属于从重侵犯情节。
信源:第一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