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刚满18岁就被当街挑逗,
500元精神赔偿到底赔给谁?
这事没那么简单。
那天她刚过完生日第二天,一个35岁的男的在路边盯着她笑,晃着二十块钱说“包一晚”。
她当场录了像,人也赶走了,可当晚就头疼失眠,去医院花了100块。
法院判赔600块,其中500是精神赔偿。
很多人一看就火了:有录像、有病历、有时间线,怎么才给这点?
其实这500块不是“不疼不痒”,而是法院认定了骚扰确实加重了她原有的焦虑症,但不是从零引发的——她之前就吃药看病。
民事赔偿不等于罚人,它只负责“补损失”。那个男的没被拘留,是因为她没报警。
治安处罚得靠公安,法院不能替你报。
录像很酷,但光靠录没用。下次遇到这种事,拍完马上打110,别只想着打官司。
法律不是万能的,它只认你实际做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