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森”曾经杀过那么多革命人士,晚年却还回大陆省亲、捐款助学!
先把事实说清楚,再讲为什么会出现所说的这种情况。
一、毛森到底杀了多少人?(史实)
毛森(1908–1992),浙江江山人,军统骨干、国民党中将 。
1949年3–5月,任上海市警察局长,仅80多天:
抓捕中共地下党员、进步人士 3000余人
秘密杀害 300–400人
著名烈士:**李白、张困斋、黄竞武(黄炎培之子)**等
手段:活埋、麻袋沉江、集体枪决
一句话:手上血债确实很重,是历史罪人,这一点定不了性改变不了。
二、晚年为什么能回大陆、还捐钱助学?
1. 早已失势、流亡海外多年
1949年逃台,后与蒋经国闹翻,被台湾通缉
辗转香港、琉球,1968年后定居美国,无政治实力
对大陆已无现实威胁,也无利用价值,只是个垂暮老人
2. 大陆对历史特务的一贯态度:罪行是罪行,老人是老人
官方从不为他当年杀人洗白,史志如实记载其罪行
对无实权、无威胁、年事已高、主动示好、捐资家乡的海外老人:
允许回乡探亲、祭祖、看亲友
不追究旧罪(法律上已过追诉期+政治上无必要)
对捐资助学、造福乡里的行为,按普通侨胞对待,予以肯定
3. 毛森晚年自己的态度
长期思乡,多次写信给江山政府,主动提出捐资助学
设“毛氏助学金”,1992年回乡时捐20万美元给江山中学
公开说:“共产党了不起,人民政府了不起”“欠的总要还些”
面对自己的罪行记录,承认:“这是事实!这是事实!”
三、怎么理解这种“杀人如麻,晚年回乡捐钱”?
可以分两层看:
历史账:罪无可赦
当年屠杀革命者、进步青年,双手沾满鲜血,历史定性不会变。
烈士家属、历史受害者,完全有理由恨他、不原谅他。
现实面:人老了、政治结束了
到了80多岁,漂泊海外几十年,政治野心早已没有,只剩乡愁和愧疚。
回乡、捐款,更多是个人赎罪、求心安、落叶归根。
大陆允许他回来,是务实的侨务政策:
不翻旧案、不激化矛盾
鼓励海外华人关心家乡、捐资助学
‘体现“爱国不分先后,贡献不分大小”(对普通侨胞而言)
四、一句话总结
毛森是双手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历史罪人,这是铁案;晚年他已是无势老人,思乡、愧疚、捐资助学,大陆按侨胞政策允许他回乡,不等于原谅他当年的罪行。
历史不会因他晚年捐钱就抹去他杀人的事实;也不会因他早年作恶,就完全否定一个老人晚年想赎罪、想回家的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