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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男子经人介绍与一未满18岁的女子结婚,彩礼给了19.8万元,订婚次日,

河南濮阳,男子经人介绍与一未满18岁的女子结婚,彩礼给了19.8万元,订婚次日,女方就跟去男方家里同住。可没过几天,女方因不满男子行为跑回娘家,婚约中断。男子找到女方要求其全额退还彩礼,女方不肯,之后还报警称遭到了男方强奸,后续如何?

当时,男子刘某(化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由于平时工作忙,社交圈子有限,家里人一直替他的婚事操心。经亲戚介绍,他认识了年仅17岁的何某(化名)。

两家人见面后,相处得还算融洽。

在媒人的不断撮合下,双方很快开始商议订婚事宜。

按照当地习俗,男方需要支付彩礼。

为了这门婚事,刘某一家几乎掏空了积蓄。

父亲拿出了多年存下的养老钱,母亲把自己舍不得戴的金饰卖掉了一部分,亲戚朋友也借了不少钱。

最终,刘家凑出了19.8万元彩礼。

在当地农村,这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订婚当天,两家人在饭店摆了几桌酒席。

亲朋好友纷纷前来祝贺。

红包、礼炮、鞭炮声此起彼伏。

何某收下彩礼后,两家人都以为婚事已经板上钉钉。

按照当地习惯,订婚后的第二天,何某便跟随刘某回到男方家居住。

村里人看到这一幕,也默认两人已经是准夫妻。

刚开始几天,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

刘某带着何某熟悉家里的环境,母亲还特意给未来儿媳准备了新的床单和生活用品。

但随着相处时间增加,矛盾开始慢慢出现。

何某觉得刘某控制欲较强。

自己和朋友聊天,对方要问。

出去买东西,对方也要跟着。

甚至连手机里和谁联系,刘某都想知道。

而刘某则认为,两人既然已经订婚,很多事情就应该坦诚相待。

双方因为生活习惯不同,经常发生争执。

一次争吵后,何某情绪彻底爆发。

她收拾好行李,直接回了娘家。

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刘某最初以为只是情侣闹别扭。

他几次上门道歉,希望何某回去继续过日子。

但何某态度十分坚决。

她明确表示,不想再继续这段关系。

眼看婚事彻底告吹,刘某一家开始要求返还彩礼。

“婚没结成,彩礼总该退吧?”

这是刘某父母最直接的想法。

然而何某一家却不同意。

他们认为,女儿已经到男方家居住过,周围邻居、亲戚朋友都知道这件事。

名声已经受到影响。

如果将来再谈对象,别人难免会说三道四。

因此,他们认为不能全额返还彩礼。

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

矛盾越来越深。

就在此时,更大的风波出现了。

何某突然报警。

她向警方反映称,自己在与刘某共同生活期间遭遇了强奸。

消息传出后,双方家庭顿时陷入混乱。

村里议论纷纷。

有人站在女方一边,认为姑娘受了委屈。

也有人觉得事情另有隐情。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双方当事人,并走访知情人员。

经过长时间调查后,警方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构成强奸犯罪。

从双方交往过程、订婚情况以及共同生活的事实来看,相关行为属于双方自愿发生。

最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随着刑事层面的调查结束,双方的矛盾重新回到彩礼纠纷上。

刘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他要求何某一家返还全部彩礼。

法院审理过程中,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

法官发现,何某订婚时尚未满18周岁。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具备法定结婚资格。

以结婚为目的订立婚约,其本身就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同时,法院还查明,何某虽然在男方家居住过一段时间,但时间并不长。

双方并未形成稳定持续的共同生活关系。

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生活,也不存在经济混同等情况。

因此,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生活。

法官认为,收受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彩礼。

但与此同时,男方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

刘某明知何某未满18周岁,仍然与其订婚并支付高额彩礼,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此外,双方关系破裂并非单方面原因造成。

综合考虑彩礼金额、双方过错程度、实际共同生活情况以及当地风俗习惯后,法院最终酌情认定返还比例为70%。

按照19.8万元彩礼计算。

何某一家需返还138600元。

剩余部分不再返还。

判决结果公布后,再次引发社会讨论。

有人认为,婚约没有履行成功,彩礼理应全额退还。

也有人认为,女方确实因此承受了舆论压力,适当扣减具有现实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