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是个狠人!"湖南怀化,男子知道13岁儿子非亲生后,隐忍了7年,对妻儿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他以生二胎为由,办理了假离婚。二胎女儿上学后,男子才揭穿儿子非亲生,要求她把200万房产归于他和女儿名下,他才复婚。女子听话照办,可最后她傻眼了!
湖南怀化溆浦县,向勇和王琴是当地普通的农村夫妻,两人年轻时一起打拼,攒下了将近两百万的家产,包括房产、车子和存款,搁在农村,这已经是相当体面的日子了。大儿子也已年满二十岁,外人看来,这家人过得红火又和睦。
但这份表面的安稳,其实早就被向勇自己悄悄凿穿了。
向勇第一次起疑,是因为邻里之间的闲话。左邻右舍总说,大儿子的长相和向勇完全不像,五官、神态,一点也瞧不出父子的影子。这种话起初他当玩笑听,没放在心上。可说的人多了,心里那个疙瘩就再也解不开了。
那时儿子才十三岁,向勇没有声张,自己悄悄采了儿子的毛发,找机构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没有血缘关系。
换了别人,可能当场就翻脸了。向勇没有。他把那份鉴定报告压进抽屉,锁上,继续该吃饭吃饭,该上班上班,对王琴和儿子还是照旧。这种平静,不是真的想开了,而是他已经开始想后路了。
向勇很清楚,如果当时就把事情闹出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得平分,他辛苦攒下的东西,有一半要分给欺骗了他二十年的人,这口气他咽不下去。于是他等,整整等了七年。
七年里,向勇以生二胎、凑个儿女双全的理由,让王琴又怀了一个孩子,女儿顺利出生。之后,向勇又以购置第二套房、规避税费为由,劝王琴办了一次"假离婚"。王琴对丈夫没起任何疑心,答应了。
离婚协议签订时,向勇把主要财产全部归到了自己和女儿名下,王琴只拿到少量现金和一套小户型。王琴当时心思全放在"离婚只是暂时的,过阵子就复婚"上,压根没仔细看条款,签了字。
之后两人依然同住,王琴以为日子还是照旧过,每次提起复婚,向勇都找理由推着不办。就这样又撑了一段时间,等女儿到了上学的年纪,向勇觉得时机到了。
他把那份压了整整七年的亲子鉴定报告拿出来,摆在王琴面前。王琴当场懵了,七年前的事、假离婚的陷阱、财产早已重新划定,全部在这一刻兜底翻出来。向勇明确说不复婚,还带着新交往的女友住进了家里,王琴被赶出了门。
王琴不服,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上两人各执一词,王琴说自己被算计、被骗签协议,人到中年一无所有;向勇说自己被欺骗了二十年,抚养他人的孩子,精神和经济损失都是真实的,当初的做法只是挽回自己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依据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系自愿、真实、有效,驳回了王琴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虽然保护了在离婚中遭到对方隐瞒、欺骗而导致财产受损的一方,但王琴在签署协议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属于自愿签字,法院无法认定协议无效。
最终,向勇自愿给付王琴一笔生活补偿金,作为人道层面的安置。
这个案子里,亲子欺骗引发的法律追责,近年来已经有了更清晰的司法路径。2022年南京一起类似案件中,法院以侵害人格权、造成重大精神损害为由,判决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已支付抚养费逾三十万元,依据的正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这类判决陆续出现,说明司法实践已逐步形成对"欺诈性抚养"问题的明确态度:以欺骗手段让他人承担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责任,属于对当事人人格尊严的严重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向勇赢了官司,也保住了财产,但这场博弈的代价很难说值不值。两个孩子才是这件事里最无辜的部分,大儿子二十岁时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年幼的女儿从小就在这样的家庭氛围里长大。婚姻里的谎言,最后伤到的,往往不只是当事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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