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诱骗邻居家16岁女孩到家中玩耍,期间,男子多次与之发生不正当关系,后来女孩肚子实在变大,其家属才发现端倪,他们当即找那男子讨要说法,双方协商无果后,女孩家人报警,事后,男子因此获刑10年6个月,女孩家人再次起诉男子,索要7万余元赔偿。
事情发生在广西一个普通的小县城,女孩小敏(化名)今年刚满16岁,正是情窦初开又有点叛逆的年纪,邻居家有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王某,平时看着挺老实的,见了人也会打招呼,谁也没想到他心里藏着这么龌龊的心思。
王某早就盯上了这个邻家女孩,他知道小敏父母平时工作忙,对孩子的关注不够,又知道这个年纪的女孩对世界充满好奇,容易被甜言蜜语迷惑。
于是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接近小敏,有时候会给她买些零食饮料,有时候会跟她讲一些外面世界的新鲜事,慢慢地就取得了小敏的信任,在小敏眼里,这个邻居大哥比整天忙着赚钱的父母更懂她,更愿意听她说话。
终于有一天,王某以家里有好玩的游戏机为由,把小敏骗到了自己家中,就在那个看似普通的下午,王某露出了他的真面目,强行与小敏发生了关系。
事后,他又用威胁和哄骗的手段,警告小敏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否则就会让她身败名裂,涉世未深的小敏吓坏了,她既害怕又羞耻,只能把这件事埋在心里,不敢跟任何人提起。
从那以后,王某就更加肆无忌惮了,他多次以各种理由把小敏叫到自己家中,继续实施侵害,而小敏因为害怕,一直选择沉默。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小敏的身体开始出现明显的变化,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起初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是长胖了,直到有一天被细心的母亲发现了异常。
在母亲的再三追问下,小敏终于哭着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小敏的父母感觉天都塌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邻居,竟然会对自己年仅16岁的女儿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
愤怒的父母当即就去找王某理论,要求他给一个说法,然而王某却百般抵赖,甚至倒打一耙,说是小敏自愿的。双方协商了好几次,都没有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小敏的父母选择了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很快就掌握了王某犯罪的证据。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明知小敏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仍采用诱骗、威胁的手段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刑事判决下来后,小敏的家人并没有就此罢休,因为这次侵害给小敏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她不仅被迫终止了妊娠,还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需要长期的心理治疗和康复。
于是,小敏的家人再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万余元。
很多人可能会问,既然王某已经坐牢了,为什么还要再赔钱呢?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刑事责任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惩罚,而民事赔偿是犯罪分子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等犯罪造成人身损害的,不仅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对于未成年人进行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费用,也应当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这起案件最让人痛心的地方在于,它又是一起典型的熟人作案,根据各地法院公布的数据,在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超过了一半。
这些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实施侵害行为,而被害人因为害怕、羞耻或者被威胁,往往不敢及时告诉家人和老师,导致侵害持续发生,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小敏的遭遇给所有家长都敲响了警钟,无论工作多忙,都不能忽视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要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告诉他们身体的哪些部位是别人不能碰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
同时,我们也要明白,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即使表面上看起来是 "自愿" 的,也不代表他们真的理解这种行为的后果,法律之所以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就是为了给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保护墙。
现在,王某已经为他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小敏所遭受的伤害,却可能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治愈。希望社会能够给予这些受害者更多的理解和关爱,而不是歧视和指责,让她们能够早日走出阴影,重新拥抱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