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6月8日晚间,上交所网站显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23.00万股,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股书(上会稿),富士达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辛建生、赵丽琴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建生、赵丽琴通过富士达集团控制发行人77.83%的表决权,通过富士达投资控制发行人16.28%的表决权。辛建生、赵丽琴夫妇共同控制发行人96.94%的表决权。同时,辛建生担任发行人董事长职务,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达)主要从事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是我国领先的自行车制造企业,产品远销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多年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与中国自行车协会评为“自行车行业十强企业”。
公司主要客户为Specialized(闪电)、Lectric、Pon、Decathlon(迪卡侬)、Samchuly(三千里)、MFC、Scott、Cycleurope、Panasonic(松下)等全球著名自行车品牌运营商,以及哈啰、青桔、美团等国内共享单车运营商。这些客户资源为公司带来持续且稳定的订单,保障了公司的营收规模和现金流入。此外,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公司客户粘性不断增强,进一步巩固了市场地位,为持续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增强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适应性。
富士达表示,短期而言,公司在确保现有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取得中高端自行车的业绩突破,逐步扩大在自行车行业头部品牌客户的市场份额。同时,借助越南及柬埔寨工厂的区位优势,获取更多海外订单,提升公司国际知名度,完善全球战略布局。中长期来看,公司将持续巩固在自行车领域的市场地位,并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在智能制造及绿色生产领域构建竞争优势,力争成为技术的引领者和头部客户的首选合作商;同时,公司将深化营销渠道建设,加大品牌推广投入,提升自有品牌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及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财务数据显示,富士达2023-2025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分别为27,761.57万元、39,884.49万元和37,389.94万元,累计为105,036.00万元。公司2023-2025年度实现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135,732.36万元,营业收入累计为1,356,222.55万元。基于前述财务状况,公司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即“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上市,有利于提升公司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研发水平、优化生产工艺,强化研发设计优势,增强中高端产品多样化的定制生产能力,并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品牌的知名度、竞争力和影响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巩固现有的市场地位并开拓新兴的市场机遇,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经营战略产生积极影响。(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