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江苏扬州,高考考场外,一辆私家车突然一直鸣笛,响个不停,车主试着解锁,怎么也打不开,车出了故障,情急之下,他赶紧求助消防人员,让他们砸破车窗,关闭鸣笛。网友提问:损失谁承担?
6月7号12点多,高邮中学考点旁边,一辆私家车不知道咋回事突然出了故障,喇叭一直响个不停,那动静刺耳得很,隔老远都能听见。
本来考点周围就要求绝对安静,这鸣笛声一出来,附近等着的家长和刚考完试出来的学生都忍不住皱眉头。
车主自己也急得满头汗,围着车转了好几圈,多次试着解锁,把所有能试的方法都试了,那喇叭就是停不下来。
眼看着噪音越来越大,再耗下去说不定要影响下午的考试,车主干脆不纠结了。
转头就求助消防人员,主动说车辆出了故意一直鸣笛,干脆把车窗砸破了,把喇叭关了就行,别影响考生的下午考试。
消防那边也快,没几分钟就到了现场,几个人动作干脆利落,很快就把车窗破开,伸手进去把还在响的鸣笛报警给关了,前后总共也就几分钟的事,周边的噪音一下子就消失了。
旁边等着的市民都看在眼里,对着车主和消防员直竖大拇指,说这车主是真明事理,也亏得消防来得快,没耽误事。
咱就说句实在的,高考这两天,大家的弦都绷着,就怕有啥动静影响考生发挥。
之前还有人为了博流量故意在考点门口漂移炸街被拘留,对比下来这个车主的做法实在太圈粉了——车坏了是意外,但宁可自己承担修车的损失,也不耽误考生的事,这才是该有分寸感。
很多网友看到这儿可能会好奇:车主主动让消防员破窗,产生的修车损失最后得由谁来承担?
首先得明确,这次破窗的前提,是车主主动提出要求,本质上是车主为了避免噪音影响考生。
车主自主选择的处置方式,相当于车主主动同意消防员对车辆进行毁损来消除噪音隐患,这种情况下修车的损失自然是由车主自行承担。
要是遇到极端情况,比如故障车乱响但车主怎么都联系不上,相关工作人员为了不影响考试破窗关喇叭,这种情况也不用担责。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简单说就是,故障车喇叭乱响属于车主需要承担的车辆管理责任,要是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众多考生的考试权益破窗,破窗的人不需要赔钱,修车的损失还是得由车主自己承担。
最后,提醒了这两天开车的人,路过学校、小区尤其是考点周边的时候,别乱鸣笛。
出门前最好也检查一下自己的车,防盗报警啥的该关就关,别因为个故障误了大事,大家多上点心,考生就能多一份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