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一男子见废品站老板娘长得漂亮,便在晚上偷偷潜入废品站,对老板娘实施搂抱等不当行为,老板娘厉声呵斥并大声呼救才暂时吓退了男子。谁知,就在老板娘惊魂未定时,男子又返回了,老板娘急忙催促丈夫回来,随后,赶回来的丈夫持木棍将男子打成轻伤一级,住院19天,男子将老板娘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这事说出来,谁听了都得气一哆嗦。
废品站是两口子的命根子,白天收废品,晚上就住在那。丈夫出门干活,老板娘一个人看店守夜。大半夜的,那男的看人家老板娘一个人在,直接翻墙就进去了,上手就搂人家、动手动脚。老板娘又喊又叫才把他吓跑。
你以为他跑了?没跑远,转头又回来了!
这下老板娘是真怕了,赶紧打电话催老公回来。丈夫接到电话,火急火燎赶回家,一看自家婆娘被吓得浑身发抖,一个陌生男的还在院子里晃悠,抄起边上顶门用的木棍就上去了。几下子把人打趴下,那男的住了19天院,鉴定下来是轻伤一级。
按说这事该结束了吧?该抓的抓,该罚的罚。结果这男的倒好,出院第一件事不是反省自己大半夜翻人家墙头摸人家老婆,而是去法院告丈夫,说人家故意伤害,要赔医药费、误工费,还想让人坐牢。
你说这世上怎么就有这么厚的脸皮?
法院查清楚了全部经过。法官说得明白:你大半夜非法闯进别人家经营的场所,对独居女性动手动脚,这叫不法侵害。你被赶跑了还敢回来,说明危险根本没解除。丈夫回来护老婆,抄棍子把人打跑,目的是制止侵害、保护家人,这就是正当防卫。
至于那男的想讹钱的诉求,法院不认。你自己闯进别人家干坏事挨了打,医药费自己掏,一分钱别想从人家两口子手里讹走。
网上说得好,恶人先告状这招,这次没灵。法律站了老实人这边一次。
不过话说回来,废品站夜里就一个女的守着,围墙也不严实,这事也给所有做生意的提个醒。夜里最好有个伴,门锁加固一下,有条件装个监控灯。该防的还得防,不能光指望坏人自己长良心——因为他们压根没那个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