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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之死,《宋史》上记载得很清楚,金兀术给秦桧写信,金宋议和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宋朝

岳飞之死,《宋史》上记载得很清楚,金兀术给秦桧写信,金宋议和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宋朝处死岳飞。

绍兴十一年的除夕夜,临安大理寺的牢房里死了一个人。

三十九岁,背上刺着四个大字,宫里照常过年,街面上爆竹响成一片,第二天就是新岁,死的人叫岳飞。

他为什么死,《宋史》里给了一行现成的答案。

金国大将兀术给秦桧递信,话说得很直,你天天求和,岳飞却在河北谋划反攻,杀了岳飞,才能议和,八百多年,这一行字几乎成了标准教科书:岳飞的命,是金人开的价。

可你把那一页《宋史》往下再读半句,味道就全变了。

紧挨着兀术那封信,《宋史·岳飞传》原文还有一句:“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翻成大白话,秦桧担心岳飞活着,议和迟早泡汤,他自己也得跟着倒霉,所以铁了心要弄死岳飞。

你看,史书自己都没把账记到金人头上,记的是秦桧怕掉乌纱、怕掉脑袋。

那封“兀术遗桧书”,到底打哪儿来的?翻到底,源头是岳珂,岳飞的亲孙子,他编了一部《金佗稡编》,专门收集祖父的事迹文字。

元朝人修《宋史》,岳飞这一传大量取自岳家这套材料,兀术那封信也就一并抄了进去。

一个孙子,给含冤而死的爷爷立传,你说他会往哪边写?

岳珂笔下不少桥段经不起推敲,朱仙镇五百骑破金军十万、十二道金牌追回大军,这类说法多半是后人拔高,未必都是当年实况。

兀术那封信真假难辨,至少不能当成铁证。

还有个时间上的疙瘩,没几个人留意,绍兴和议是哪天签的?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岳飞是哪天死的?同年十二月。

和议白纸黑字定下来了,过了一个多月,岳飞才被杀。

要真像传说里讲的,杀岳飞是议和的头一条硬杠杠,金人何必先签字、再等着南宋慢慢动手?

把镜头从淮河对岸的金营,挪回临安城里这一摊子,事情才看得清。

先是右谏议大夫万俟卨上奏弹劾,给岳飞扣了两条罪:援淮西拖延、巡视淮东时主张放弃山阳,两条后来都站不住,援淮西那回,岳飞接诏只备了一天就从鄂州开拔,赶到地方金军已经撤了。

弃守山阳的话,是张俊记恨岳飞,故意歪曲传出去的。

光弹劾不够,还得有人“揭发”谋反,秦桧的人盯上了岳家军里的王俊,威逼利诱,逼他出面诬告张宪,说张宪要替岳飞夺回兵权,罪名这才算搭起了架子。

第一个审岳飞的人叫何铸。

何铸提审下来,越审越不对劲,岳飞当堂扯开衣裳,露出后背,旧刺的四个字深嵌进皮肉里,注意,《宋史》原文写的是“尽忠报国”,不是后世戏文里更顺口的那个版本。

何铸查来查去,找不到一条实证,回去就跟秦桧说,这人是冤的。

案子随即从何铸手上撤了,转给了万俟卨,没有口供,没有人证物证,一桩谋反大案就这么悬着,眼看拖到年底。

接下来这一段,连岳飞究竟怎么咽的气,史书都对不上。

《宋史·高宗本纪》说是皇帝下诏赐死;同一部《宋史》的《岳飞传》却说,案子定不下来,秦桧往牢里送了张便条,牢里随后报上来,人没了。

后人传得活灵活现的“风波亭”,在宋代的原始史料里压根找不着,那是更晚的民间故事添的。

宋史专家戴建国还抠出一个细节,大理寺那份请皇帝“取旨裁断”的奏状,落款日期是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恰恰跟岳飞遇害是同一天。

宋朝正经的审判流程,奏状要先进政事堂、再呈高宗、再降旨派人监斩,手续一大串。

这么多关节,一天之内办得完吗?戴建国的判断是,圣旨很可能是岳飞死了之后才补下来的,先把人杀了,再上奏,皇帝事后追认。

到底是高宗先开口要他死,还是秦桧先动手、皇帝再盖章,这笔账,至今没人能拍板。

至于最有名的那三个字,也未必是当年的实录,韩世忠当面问秦桧凭什么定罪,秦桧吐出“莫须有”,韩世忠回他“何以服天下”。

这段对话见于《宋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见于韩世忠死后立的墓碑。

可也有学者考证,眼下举朝都怕秦桧权势,韩世忠当时未必敢这么硬顶,这段对白有后人追加的嫌疑,真假难定,那三个字却结结实实焊在了秦桧脸上,一焊八百年。

绕了一圈再回头看那封“兀术遗桧书”,它躺在《宋史》里,白纸黑字,看着确实“记载得很清楚”,清楚的,其实是后半句里秦桧那点怕担责、保自身的算计。

一封来路出自苦主家属、又跟和议时间线对不上的信,被人单独拎出来,安成了岳飞之死的头号理由,这买卖,划算的是谁?

岳飞死时三十九岁,大理寺那份奏状和那道圣旨,落的是同一天日子,爆竹声里,没人说得清,究竟是哪一行字,先动的手。

参考信息出处:
《宋史·岳飞传》《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原始史料,中华书局点校本)
邓广铭《岳飞传》、王曾瑜《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学界权威研究)
中国作家网《“莫须有”——一个中文短语的千年之谜》、澎湃新闻相关文史文章(戴建国关于岳飞狱案断案时间的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