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主办的期刊《中国文学研究》,近日发布细则,称不再接受多人署名文章,以后接受的稿件必须单独署名,联合署名的文章一概拒收。
《中国文学研究》期刊,在人文社会领域的学术地位还是蛮重要的,相对而言也有些名气,此次要求单独署名,显然是为了安全起见,一人署名是一人负责,权责比较好认定和统一,如果是联合署名,对编辑部而言风险要大很多,等于是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实际上,《中国文学研究》不是第一家接受单独署名的期刊,从今年以来,要求单独署名的期刊越来越多,比如像《文学评论》《法律科学》等,也提出明确要求。像《交大法学》《武大国际法评论》《涉外法治学刊》等期刊,也提倡单独署名。虽然他们没有把话说死,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估计也会拒收联名投稿。
从期刊性质来讲,基本上都集中在人文社科领域,理工科领域少见。人文社科的学术研究,自主性比较强,个人是完全可以独立完成的,而且独立完成的可能更有价值,更具代表性,绝大多数的研究,并不需要庞大的实际实验做支撑,它主要是个人的吸收与研究,联合署名更容易滋生学术腐败的空间。
但理工科来讲就比较复杂了,单独完成科研项目的难度极大,尤其像很多重要的课题,根本无法单人独立完成,需要团队共同攻关,所以形成的科研成果也必然要联合署名,如果要求单独署名的话,很可能会产生更大的不公。默默无闻的科研者,联合署名时还可以挂上名,如果要求单独署名了,连挂名的机会都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