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东吴有个县官太聪明了,用两头烤猪识破女子杀夫!
《晋书》关于古人断案,有一句很凝练的总结:
“论罪者务本其心,审其情,精其事,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然后乃可以正刑。”
意思是,给人定罪得有公正心,认真核对事实逻辑。
尤其要分析现场物证和当事人,兼顾周边的环境和有关联的事物。
方能断得明明白白。
三国东吴会稽郡句章县的县令张举,就是这么断案的。
当地有个女人,杀了自己的丈夫。
事后为了掩盖罪证,就一把火点了房子,然后说丈夫是被火烧死的。
夫家人非常怀疑。
一来,这两口子平时关系就不好。
二来,房子烧了,却只烧死了男的,女的啥事没有。
于是,夫家就闹到县衙。
女人咬住口,坚称丈夫死于火灾。
那时候没有高科技手段。
在案发现场点把火,基本就能搞定一切。
张举仔细观察了尸体,沉思片刻,命衙役牵来两头猪。
把其中一头杀了。
在院中堆上柴火,将死猪和另一头活猪,同时扔进火中。
没一会儿,俩猪都被烤得外酥里嫩,香喷喷的。
此时,张举令人检查一下两头猪的嘴巴,是否有火灰。
差役回复,活猪嘴里有灰,死猪没有。
张举对女人大喝一声:
“大胆恶妇,还不从实招来!”
女人还自嘴硬,烤猪跟我有啥关系?
张举说:
“你丈夫口中并无火灰,显然是死后才被投入火中的!”
女人当场瘫坐在地。
现场众人无不叹服张举的智慧。
张举在正史中并无记载。
北宋光禄寺丞和㠓,整理了父亲和凝写的《疑狱集》,呈给宋太宗。
书中记载了张举此事。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时,对张举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来,当时如果换了我来断此案,绝对想不出这招。
二来,张举选了两头猪来做实验。
事后还能大快朵颐一番,一点不浪费。
我更加想不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