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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的称谓,是从歧视性的他称,最后又慢慢变成客家人,自我身份认同的自称的。

“客家人”的称谓,是从歧视性的他称,最后又慢慢变成客家人,自我身份认同的自称的。

官方首度出现的“客家”之名,起源于族群矛盾下的严重歧视和偏见,本是带有“外地乡巴佬”意思的贬称。
只是“客家”之名,后来又随着罗香林“客家学”的兴起,从而得到了正名和推广,为越来越多的客家人所广泛接受。从而,这些有着相似移民史经历的人,便又开始多是以“客家人”而自居了。

出现【客家】一词,最早的官方文献,是清朝时康熙十五年(1676年)时,在兴国知县黄为贵的公文中。原文,是这样描写和形容“客家人”的:

“兴邑地处山陬,民多固陋,兼有闽、广侨居境内,客家异籍,礼义罔顾”。

这段话,体现了明清时期,赣南本地早期定居的所谓“主籍”,与后期闽粤移民而来的“客籍”,族群矛盾(土客之争)之严重。
当权者,完全站在本地主籍与治理角度上来看问题,贬斥客籍移民(客家人)为“固陋、无礼”之徒,强化了“土客”户籍与族群区隔上的冲突。

事实上,这是官方极具歧视偏见性的描述,并不是客观评价;毕竟,客家移民,原为中原衣冠贵胄之后,保留了不少中原旧俗古礼、重宗族与教化规矩。并不是当地官方所认为的,所谓“固陋”:闭塞、没文化、民风粗(官方对山区土著的贬义描述)。

原文的白话文,翻译过来就是说:
“江西兴国县,地处偏僻山区,百姓大多见识浅陋、民风粗野;加上有福建、广东来的移民寄居境内,这些“客家”属于外来籍贯,(被认为)不顾礼义廉耻”。

其中,【闽、广侨居】,即是福建(闽西)、广东(粤东)移民,多为明末清初迁来的客家先民。【礼义罔顾】,则是官方的偏见,认为客家移民无视当地礼教、风俗,不守规矩。

所以,这个是1676年时,江西兴国的知县,对当地山区与闽粤客家移民的歧视性偏见记录。当然,也是【客家】一词,首次正式的出现在了官方文献当中。
文中记载,深刻反映了明清时期,赣南“土客族群”之间深刻的矛盾,与官方上的严重歧视视角解读。
“客家人”的称谓,本是从歧视性的他称开始,最后又慢慢变成了客家人,自我身份认同自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