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买公共责任险,吃亏的全是业主!
一、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小区属于公共场所,物业作为管理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因管理疏漏导致业主受伤、财产受损,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物业要做好公共设施维护、日常巡查和安全防护,履职不到位就要担责。物业公共责任险,就是用来赔付小区公共区域滑倒摔伤、高空坠物砸车、电梯故障伤人、公共设施老化伤人等事故的保险,这本是物业必备保障,很多物业为省保费故意不投保。
二、物业不买险,对业主的真实影响
物业一旦拒不购买公共责任险,出事之后首先就是扯皮推诿,找各种借口推卸责任,不愿赔钱;其次理赔周期拉长,业主受伤修车、治病费用只能自己先垫付,维权耗时耗力;更严重的是,部分小物业资金实力弱,官司败诉后无力赔付,业主赢了官司也拿不到赔偿,损失只能自己扛。同时物业会降低公共区域维护标准,疏于巡检、不做安全警示,小区安全隐患越来越多,业主人身和财产风险直线上升。
三、真实司法案例
有真实判例,某小区楼道地面长期湿滑无警示、不清理,业主老人摔倒骨折,起诉物业后法院判物业全责赔偿。但因物业没买公共责任险,自身资金紧张,赔偿款迟迟拖欠,业主维权长达一年多才拿到赔付。还有高空坠物砸坏业主私家车,物业无公共责任险,无力承担高额修车费,只能拖延耍赖,业主只能走诉讼强制执行,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四、业主维权方式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示公共责任险保单、投保金额和有效期,拒不投保、拒绝公示的,可向住建局、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业主大会要求整改、追责,甚至启动更换物业程序。别被物业蒙骗,公共责任险不是物业的私事,直接关系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纵容物业省小钱偷懒,最后买单吃亏的永远是业主自己。
来源于大数据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