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广东茂名一男子回老家,发现自家门锁被撬,更惊讶的是,屋顶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铺满了103平方米的光伏板。光伏公司拿出了一份签有他名字的合同,但笔迹和指纹都非他本人。究竟谁冒名签署了合同?发电的收益又进了谁的口袋?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粤TV 2026-04-29 10:17关于“有茂名化州市民报料,他在村中有间老房子,平时没人居住,前年楼顶被安装了光伏板,但并没征得他同意,他也没有从中领取过任何收益, 如果真的像李先生所说的,他没有签过名,那到底是谁签的合同?光伏的收益又打到了谁的账户上呢?记者会继续追踪事件的进展”的报道)
广东茂名的李先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多年没回的老家屋顶,竟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出了一座小型“发电站”。
那天他推开吱呀作响的院门,一把被撬坏的铜锁挂在门上,抬头望去,只见一百多平方米的屋顶铺满了深蓝色的光伏板,在阳光下闪着陌生的光。
这让他彻底懵了,自己从未同意过安装这些东西,更没签过任何合同,这些板子是怎么跑到自家屋顶上去的?
带着满腹疑问,李先生找到了负责安装的光伏公司。
对方倒是不慌不忙,拿出一份合同,指着上面的签名和手印,声称李先生本人已经同意并签字确认。
可李先生仔细一看,那歪歪扭扭的签名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笔迹,模糊的手印也绝非自己所按。
事情到这一步,真相已经浮出水面:有人冒用李先生的身份,伪造签名签订了这份安装合同。
在警方的介入下,事情很快水落石出。
原来,李先生的堂弟见其老宅长期空置,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伙同光伏公司的业务员,伪造了李先生的签名,撬开门锁,在屋顶安装了这套光伏设备。
半年来产生的五千多元发电收益,全部流入了堂弟的腰包。
这种擅自闯入他人住宅、伪造签名侵占财产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从法律角度看,这份冒名签订的合同自始无效。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之一就是意思表示真实。
冒用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因为缺乏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本不产生法律效力。
光伏公司在未核实清楚屋主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就进行安装,其行为已经构成对李先生财产权的侵害。
李先生完全有权要求对方拆除设备、恢复屋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这起事件中,光伏公司的操作流程存在明显漏洞。
在签订涉及房屋重大改建的合同时,公司业务员仅凭一份真假难辨的签名就认定对方同意,没有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屋主本人进行直接确认,也没有核实代办人是否拥有合法授权。
这种粗放式的业务拓展方式,为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而李先生堂弟的行为,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拆除光伏板那天,村里不少人前来围观。
吊车将一块块深蓝色的板子从屋顶卸下,老屋渐渐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堂弟站在一旁,手里攥着那五千多元的收益,满脸羞愧。
李先生最终没有收下这笔钱,只是要求堂弟将损坏的门锁和墙壁修复如初。
他明白,比起这笔意外之财,亲人之间的信任更为珍贵,虽然这份信任已经出现了难以弥合的裂痕。
回城路上,李先生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田野,心里五味杂陈。
老屋承载着他童年的记忆,是父亲留下的念想。
这次事件让他意识到,即使房子空着,也需要时常回去看看,有些东西必须自己亲自守护。
而对于那些打着“合作共赢”旗号的光伏公司来说,这起纠纷也是一个警示:在拓展业务的同时,必须完善审核流程,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和知情权,否则不仅会引发法律纠纷,更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长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