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对女生家门口鞋内射精,
被帽子叔叔抓住!
女生要求赔偿,但男子没钱没工作!
据正在新闻报道,这是发生在4月16日湖北武汉的事。
受害者黄女士说:
“4月16号下午,我准备出去吃饭,穿鞋的时候发现鞋子里有类似精液的莫名液体,显然这是有人故意而为。”
黄女士莫名诧异,也很生气,之后去找房东查看监控。
在监控视频里,黄女士看见了一个20岁左右的可疑男子,从大门口大摇大摆走进来,然后他反反复复进出门口3、4次,之后锁定了这名男子就是往她鞋里喷精的人。
监控中我们看到,这名男子穿着灰色外套、黑色裤子、运动鞋,显得十分年轻,大概也就20来岁,在黄女士家门口晃晃荡荡,来回走着,不急不慌,干着坏事,好像并不紧张。
黄女士对监控进行取证以后,即刻去报了案。
第二天下午2:00多,房东打电话给黄女士说,在他们相邻的另一个小区里,看见了这个穿黑色外套的男子。
黄女士赶紧给帽子叔叔发消息,出警过来以后很快就把这名年轻男子抓了。
男子被行政拘留了五天。
拘留书上显示,男子姓曾,只有20岁,原籍是安徽安庆的,他把曾女士的鞋子拿起来,进行手x,对准喷射,然后又放回原地。
黄女士觉得自己利益受到损害,要求男子赔偿,但帽子叔叔说,涉事男子是无业游民,居无定所,根本没钱。最后就把他放了。
评论区里议论纷纷。
有的人认为这是小事,男子年轻没忍住,黄小姐小题大做,不过是心痛鞋子钱罢了。
他们说这种事没必要报警,当面敲打几句估计他就很难受了,这是不给穷人活路呀,放他一马吧!
还有人认为,拘留没有法律依据,因男子的行为涉嫌毁坏公私财物,但数额较小,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另有人持相反的观点,支持黄小姐。他们说,难道自己好好的一双鞋弄脏了,不该要求赔偿吗?另外黄小姐可能心理也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合情合理。
那么你站在哪一边呢?
[泪奔][泪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