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手了,校园食品安全这次真的要变了! 3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给校园食品安全上了一道实实在在的“紧箍咒”。这事看似普通,但对每个有孩子在上学的家庭来说,都是个值得关注的好消息。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孩子放学回家,有时候会说学校食堂的菜不好吃,或者你在新闻上看到某个学校食堂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心里总是咯噔一下,担心自己的孩子会不会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校园食品安全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直接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哪个家长能不揪心? 新规里的这几条细节挺值得琢磨的,每一条都戳中了之前校园食品安全的痛点。一是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还不能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这一条太关键了!之前有些学校食堂出问题,往往就是因为承包出去了,承包商为了赚钱,难免会在食材上偷工减料,或者降低成本采购一些不太好的原料。现在明确说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农村学校还不能对外承包,这就从根子上减少了出问题的可能性。 二是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绝对不能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连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这些高风险食品都不能碰。这一条也特别实在!你应该也听说过,四季豆如果没煮熟,鲜黄花菜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食物中毒。幼儿园和中小学的孩子抵抗力本来就弱,一旦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现在直接把这些高风险食品都禁了,虽然食堂可能少了一些菜品,但安全系数确实提高了不少。 还有陪餐制度,这次明确说了不能流于形式,学校要按一定周期排定陪餐人员安排,确保每餐都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还可以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之前有些学校的陪餐,就是个形式,领导可能只是偶尔去一次,或者去了也只是走个过场,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现在要求每餐都有负责人陪,还鼓励家长参与,这就把监督落到了实处。 这次教育部的新规,不是随便写几条要求摆样子,每一条都是冲着之前校园食品安全中出现过的问题去的。从食堂的经营性质,到具体能做什么菜不能做什么菜,再到陪餐制度怎么执行,都规定得清清楚楚。可以看出,国家这次是真的下决心要把校园食品安全管好。 你觉得这次的“十必须”“十不准”,能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