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脸!重庆“亿元村”村民常年喝溪沟水、屋檐水,村干部却矢口否认。投资850万元的供水系统只有检查组来了才流水,变为应付上级的拍照道具。 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该村种植脐橙,产值超亿元,当地政府也投入了850万元修建集中供水工程,但村民反映水管无水,平日只能喝溪沟水、屋檐水。 面对铁证,村支书仍坚称“没人吃雨水”“村民爱喝山泉水”,县水利局数据也显示供水正常。 这事怎么看都不对劲,处处透着猫腻。 工程明明竣工了,群众却始终用不上水,问题出在哪儿? 有人猜是工程质量不行,通不了水。 但报道中说,检查组一来,工作人员一个电话,就能让水管喷水。这说明管道是通的,水泵都是好的。 也有人猜因为水费贵,村民用不起,不爱用。 可报道中说,村民为了从长江抽水,自己花钱买水泵,一年电费就花了上千元,甚至烧坏了水泵,成本比直供水还高,水质也更差。 既然如此,那这巨额资金投入建成的工程为何闲置? 答案出人意料:村里没有稳定的水源,工程再好也是“无源之水”。如果从隔壁村买水,一次要花2000元,还要维修、人工等运营费用,村里不愿意负担。 所以,为了省钱,供水设施长期闲置,只有在“需要”时才临时供水,以至于长期无人看护,部分管道被村民盗割。至于村民用水困难,村里并不放在心上。 那么,在缺乏稳定水源的条件下,建设这一水利工程的目的是什么? 说白了,这水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喝”的;是用来拍照当背景的,而不是给群众谋福利的。所以,村干部只能用谎言来掩盖真相。 面对媒体曝光,当地回应“正在核查”。而在此前,村民多次向上反映,都是满怀希望回家等待,渐渐没了声响。 为何类似事件总陷入“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怪圈? 或许因为原有的问责多停留在党纪政纪层面,责任人受到的惩戒还不够深刻。 过去的经验证明,只有动真格才能止住乱象。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850万的工程项目存在虚构供水的事实,立项建设并拨付,那么相关负责人涉嫌骗取国家专项资金。 工程项目在验收时,相关人员明知道管内没水而验收合格,那可能就涉嫌玩忽职守罪了。 项目造假不是单纯的“工作失误”。巨额资金浪费,甚至去向不明,这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在这种饮水、住房等民生工程中,通过伪造数据骗取验收通过和资金拨付的行为,不仅应以滥用职权追责,更应列为诈骗罪或贪污罪的共犯行为,并依法从重处罚。 有关部门还应建立起民生工程的终身追责制度。无论责任人职务如何变迁,一旦发现当年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都应倒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要惩处盗割管道的人员,更要严惩参与工程造价、欺上瞒下的责任人。唯有如此,百姓家中的水才能真正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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