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潍城区大队发布《关于加强潍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加强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潍城区拟自2026年5月起,逐步对含老年代步车在内的“非标”低速电动车在部分主干道和核心区域实施禁行管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对“非标”低速电动车通行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依据征求意见稿,此次纳入管理的“非标”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残疾人因出行需要,驾乘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26年5月1日起,在胜利街(白浪河中心线以西至向阳路路段)、东风街(白浪河中心线以西至向阳路路段)2条主干道,拟设立“非标”低速电动车严管示范街;自2026年10月1日起,划定严管区域,东至白浪河中心线、西至向阳路(含)、南至健康街(含)、北至北宫街(含)。
严管示范街及严管区域内,每日8时至20时禁止“非标”低速电动车上路通行和路内停放。
目前,该通告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潍城区将通过风险评估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决策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有关部门表示,此举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呼吁市民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记者:郭梦桐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