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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不成,身败名裂!2015年,福建厦门一小区加装电梯,家住8楼的大妈嫌8万贵死

白嫖不成,身败名裂!2015年,福建厦门一小区加装电梯,家住8楼的大妈嫌8万贵死活不装,结果三年后,大妈实在受不了爬楼梯的辛苦,要求出资8万元使用电梯。这时,其他业主不干了。 大妈使了一个损招,本以为可以白嫖电梯,结果却闹上法庭,让自己身败名裂。 这事要从2015年说起,厦门这处老旧小区没电梯,高层住户每天爬楼堪比“渡劫”。于是小区业主们商议加装电梯,经核算,整栋楼加装电梯总费用约67万元,整栋楼16户业主中,已有10户明确同意,只要杨大妈点头,11户平摊下来,每户仅需出资8万元左右,就能一劳永逸解决爬楼难题。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杨大妈家住八楼,按理说她应该是全楼最盼着装电梯的人。可一听说要掏八万块,她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八万?我一个月退休金才几个钱?不装,爬楼就当锻炼身体了。”话说到这份上,其他业主也不好强求。大家咬咬牙,十户凑了67万,硬是把电梯装了起来。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电梯装好后,楼下几户每天上下轻轻松松,杨大妈刚开始还嘴硬,逢人就说“爬楼身体好”。可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这八楼爬起来真是要命。买趟菜回来,得在二楼平台歇三回;拎个西瓜上楼,到家胳膊抖得端不住碗。邻居们坐电梯从她身边经过,她眼珠子都快掉进去。 终于有一天,杨大妈敲开了业委会主任的门。“那个……我想通了,八万是吧?我出,让我用电梯行不行?”主任一听,面露难色:“杨大妈,这事儿我做不了主,得大伙儿商量。” 这一商量可好,炸了锅了。当初装电梯时,大家东拼西凑,有人还跟亲戚借了钱。现在电梯装好了,你一分风险没担,一分力气没出,回来就想捡现成的?尤其是一楼二楼那几户,当初他们用不上电梯却也分摊了钱,全是为邻居行方便。有人当场就拍了桌子:“凭什么?让她补钱可以,但不能只补八万。这三年物价涨了,当初那八万要是存银行还有利息呢。” 杨大妈一听,心想补钱?那得补多少?她没吭声,心里却打起小算盘。过了一周,小区里突然开始传闲话,说那电梯装得不合规,属于违章建筑,随时可能被拆。传得有鼻子有眼的,说有人已经举报到城管那儿了。 这下业主们急了,电梯要是真被拆,几十万就打了水漂。查来查去,举报人竟然是杨大妈。她想着,只要电梯拆了,大伙儿重新装,自己就能作为出资人参与进来,名正言顺地用。可她忘了一件事:这电梯手续当年办得齐齐全全,根本不是违建。 业主们一纸诉状把杨大妈告上法庭,要求她停止诬告、赔偿损失。法院一判,杨大妈傻眼了。法官说得很清楚:电梯是合法的,杨大妈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不但得赔偿大伙儿的误工费、律师费,还得公开道歉。最让她抬不起头的是,这事上了当地新闻,街坊邻居指指点点,儿女回来都埋怨她。 后来有律师给算了笔账:杨大妈如果当初爽快掏八万,不但能用上电梯,邻里关系也和和睦睦。如今她不但掏了赔偿款,电梯还是没得用,关键是名声彻底臭了,在这小区里再也抬不起头。 这事听着像笑话,其实挺值得琢磨。杨大妈错在哪儿?表面看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深了说是没搞明白一个道理——公共事务里,不出力的人没资格摘果子。电梯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十户人家顶着压力、承担风险才装起来的。你当初说“不装”,是放弃了参与的资格;如今想“白嫖”,等于把别人的付出当空气。 生活中这种事儿还真不少。有人嫌集资修路贵,等路修好了天天往上开;有人嫌小区改造麻烦,等改造完了眼红想住进去。契约精神这东西,说白了就是“当初你说的话得算数”。杨大妈要是真心想补救,可以好好跟邻居商量,给个合理的补偿价,而不是背后捅刀子。这一刀捅出去,输的不是钱,是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厦门晚报、海峡导报、新浪新闻、搜狐新闻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