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4岁老汉到牌友家中聚餐,席间,5位牌友均与老汉相识已有15年,感情非常好,几人共饮了一瓶白酒。完事后,有人提议去玩几把,大家一拍即合,老汉也跟着去了。谁知,刚走到棋牌室门口,老汉脚下一滑,摔倒在地。 几人见状吓坏了,赶紧叫了救护车,并将其送往医院。最终,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后,老汉女儿认为,如果父亲不去参加聚餐,人还活的好好的!一气之下,将5位牌友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 牌友委屈的说:我好心好意请他吃饭,每次来都热情招待,吃了还被你告!法院调查后,发现这样一细节,判决很意外。 这起纠纷里,双方其实都觉得自己满肚子委屈。女儿张女士的委屈,是眼睁睁看着老爹出了门就再也没能回来,那种“如果当初”的念头,像根刺一样扎在心里头拔不出来。 她指控老友们三大过错:没把人安全送到家、明知喝醉了没看好、出事了还耽误了两小时抢救。甚至跑到警局调了监控,才发现老爹倒下的地方是棋牌室门口,根本不是朋友嘴里说的“送到了家”,这种被欺骗的感觉,更加重了她的愤怒。 可另一边,几个头发也花白的老友更是觉得冤枉。聚的是老感情,喝的是小酒,席间还劝着老张少喝点,谁能想到一顿饭吃出了人命官司? 他们反复强调,是老张自己兴致高,非要跟着去打牌,结果脚底下打滑出了事,救护车也是立马就打了,根本不存在见死不救这一说。组织饭局的赵女士那句话说得挺心酸:“每次都把他当亲哥哥待,现在人没了,我还成了被告。” 法院审理的时候,刨开情绪看证据,几个关键细节慢慢浮出水面。老张确实喝醉了,走路已经摇摇晃晃。 老友们骑电瓶车把他带到了棋牌室门口,并不是送回家,这几个人也坦言,他们根本不知道老张家具体住哪儿。 至于那“耽误的两小时”,法院一查记录,晚上7点10分摔倒,8点15分人就已经到医院了,这个时间卡得合情合理,造谣的事儿不攻自破。还有两位提前离场的阿婆和压根没去棋牌室的陈先生,因为不在事发现场,直接排除了责任。 这件事儿最让人感慨的就在这里。十五年的交情,一瓶白酒的量,一场本应尽兴的牌局,最后变成了一纸冰冷的判决书。法院说得很明白,老张自己是成年人,七十好几还喝到腿软,得为自己的命负九成五的责任。 但那三个把他送到棋牌室门口的老友,眼睁睁看着一个醉酒的老人自己走路,没伸手扶一把、没拦一下,确实存在照顾上的疏忽,组织饭局的赵女士担3%,另外两个陪着去棋牌室的各担1%,加起来赔了一万七。 说实话,这一万七,赔的不是命价,赔的是那几步路。法院想传递的意思大概是:朋友聚会喝酒是情分,但把人喝醉了,照顾到安全是责任。 哪怕关系再好,哪怕对方拍着胸脯说“我没醉”,只要他没安全进家门,这份情谊就有了法律上的重量。 我反倒觉得,这事儿里最难受的,可能就是那三个被判赔钱的老友。往后余生,每当想起老张,心里头都得压着这事儿:当初要是多扶一把,要是没提议去打牌,是不是结局就不一样?而张女士呢,告赢了官司,要到了说法,可老爹终究是回不来了。 人情和法理在这件事儿里缠得死死的。有人说这几个人倒了血霉,好心请客还惹一身骚;也有人讲法院判得在理,毕竟人命关天,哪能说走就走。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综合新民晚报、新闻坊、案件聚焦等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