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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在路边看见初恋,弯腰正在捡矿泉水瓶。 十年了。她还是那么专注,那么认真

那天早上在路边看见初恋,弯腰正在捡矿泉水瓶。 十年了。她还是那么专注,那么认真,连捡瓶子的姿势都带着当年写情书时的那种虔诚。晨光照在她微微佝偻的背上,那件褪色的格子外套我认得——我们分手那年她穿着它,在火车站送我离开。 心里一阵说不出的酸楚。 没想到昔日的恋人,竟成了今日的竞争对手。 是的,竞争对手。在这个城市三万多名拾荒大军中,我们狭路相逢。她负责东段,我负责西段,这片早餐摊点是兵家必争之地——一个早上的塑料瓶能换三个包子。她显然比我早到,已经扫荡了一圈,手里拎着鼓鼓囊囊的蛇皮袋。 我攥紧了自己的编织袋,指节发白。 她直起身,看见了我。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空气凝固了。 “……好久不见。”我先开口。 她点点头,目光落在我手里的铁钩上——那是我特制的,能钩到树丛深处的瓶子。她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像是羡慕,又像是警惕。 “你……什么时候入的行?”她问。 “上个月。公司倒了。” “哦。”她抿了抿嘴唇,“我三年了。” 三年。原来她在这条路上已经走了三年,而我刚刚起步。输在起跑线上。 我们沉默着,像十年前那个雨夜,站在分手的站台上。 一个晨跑的人经过,手里的矿泉水瓶还剩一半。我们同时盯住那个瓶子,又同时别过脸去。这是一种默契,也是一种职业道德——不能当着同行的面抢单。 “你……那边收入怎么样?”她先打破沉默。 “凑合。城管赶得勤。” “都一样。”她叹了口气,“不过这边早餐摊多,瓶子也多。就是竞争激烈,老王头他们五个人包了这块。” 我点点头,知道她这是在给我递话——她在暗示我别往东边去,那是她的地盘。 远处,一个年轻人喝完豆浆,把杯子扔进垃圾桶。 我们同时动了。 十米冲刺,我抢先一步,铁钩精准地钩出那个豆浆杯。她慢了一步,站在旁边,喘着气,眼里有不甘,也有欣慰——像十年前看我拿下三千米冠军时那样。 “你……还是那么快。”她说。 我把豆浆杯塞进袋子,没有看她。 “改天……一起吃个饭?”她突然说。 我愣了一下,差点笑出声——两个拾荒的,吃什么饭?抢瓶子还抢不过来呢。 “算了。”我摇摇头,“这片早餐摊,各凭本事吧。” 她点点头,转身走了。走出几步,又回头:“对了,东边那个小区门口,有个垃圾桶经常有整袋的瓶子——我没告诉过别人。” 说完,她消失在晨光里。 我站在原地,攥紧铁钩。昔日的恋人,教会我爱情的残酷。今日的竞争对手,教会我生存的规则。 可我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她弯着腰,在另一个垃圾桶里翻找。 像十年前,她弯腰,在我手心里种下一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