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制定反跨境腐败法,让腐败分子无路可逃 我国在高压反腐态势下进一步推进反腐立法,今年将制定反跨境腐败法。受访学者认为,这部新法律主要针对向境外转移资产的腐败分子,有助追讨资产,也能有效追责。 落实反跨境腐败法,核心困难集中在国际协作、证据与追赃、国内执法、技术与合规、主权与管辖五大维度,层层叠加、相互掣肘 。 一、国际协作:主权与规则壁垒(最大障碍) 法律制度与标准冲突:各国对腐败定义、犯罪构成、证据规则、处罚尺度差异极大;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多依赖双边条约,无条约则协作难 。 主权与政治阻力:他国不愿让渡司法权,常以人权、程序、主权为由拒绝配合;美加澳新等国常以“政治犯”“程序瑕疵”拖延/拒绝引渡。 合作机制松散低效:多边公约(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约束力弱、履约率低;司法协助流程冗长(数月至数年),替代措施复杂。 长臂管辖与规则对抗:西方滥用“长臂管辖”,以本国法域外执法,挤压他国执法空间,加剧规则冲突 。 二、证据与追赃:实务执行难(最直接痛点) 境外证据获取难、采信低:跨境取证依赖司法协助,周期长、成本高;境外证据标准与国内不兼容,法院采信率不足40%。 资产冻结慢、转移快、返还少:境外冻结需当地法院裁定,腐败分子可快速转移资产(离岸公司、信托、虚拟货币);实际追回赃款不足30%。 资产分享机制缺失:多数国家无明确资产分享规则,激励不足,被请求国配合意愿低。 证人保护与跨境作证难:跨境证人保护机制空白,证人不愿/不敢出庭,关键证据缺失。 三、国内执法:能力与机制短板 立法与配套不足:反跨境腐败法尚在起草,管辖范围、跨境程序、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等规则不清晰、不配套 。 专业人才匮乏:懂涉外法律、国际规则、外语、跨境金融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执法能力跟不上。 境内外信息壁垒:与境外金融、税务、移民机构信息共享不足,预警晚、发现迟、控制难,腐败分子提前外逃、转移资产。 私营领域治理薄弱:对企业跨境贿赂、利益输送的监管与处罚力度不足,合规体系建设滞后 。 四、技术与手段:腐败升级与监管滞后 新型跨境腐败隐蔽化: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加密资产、离岸金融、空壳公司转移资金,追踪、识别、冻结难度极大。 中介机构协助规避:律所、会计师、金融机构提供合规外衣,帮助洗白资金、规避监管。 监管技术与工具不足:跨境资金监测、大数据分析、跨境取证技术落后于腐败手段升级。 五、管辖与合规:边界与风险冲突 管辖冲突与适用难题:属人/属地/保护性管辖边界模糊,易引发管辖争议;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境外商业贿赂的执法尺度难把握 。 企业合规双重压力:既要遵守本国反跨境腐败法,又要应对西方长臂管辖,合规成本高、风险大,易被选择性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