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农夫与蛇!”上海,女子生病了,来到朋友附近的医院看病,朋友看她可怜,就把房子借给她住,但女子睡的是高低床的上铺,半夜,她从上铺跌落,受伤严重,随后她要求朋友赔偿,朋友觉得自己好心没好报,拒绝赔偿,法院这样判了。 这事得从两人的交情说起,女子李某之前在朋友朱某家做家政,相处得一直不错,后来李某离沪生病,需要常来上海复查,朱某心疼她奔波,直接把家里钥匙留给她,让她来沪时免费暂住,没要过一分钱房租。2024年9月李某来复查,住在朱某家的高低床铺上,为了给手机充电,特意头朝没有护栏的一侧躺着,结果半夜睡得沉,直接从上铺摔了下来,当场就动弹不得,还是朱某赶紧把她送到医院,诊断出脊髓损伤,伤情不轻。 躺在病床上的李某,转头就把朱某告上了法庭。她觉得朱某的房子平时也对外出租,算有经营性质,而且家里的高低床护栏太低、长度不够,有安全隐患,才导致自己摔伤,要求朱某承担部分医药费。朱某又气又委屈,自己好心收留落难的朋友,没要过一点好处,现在出了事反倒要担责,这不是寒了好心人的心吗? 法院审理后,并没有支持李某的诉求。法官说得明白,朱某是出于情谊免费让李某借住,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经营行为,也没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李某是成年人,自己选择睡在上铺,还特意头朝无护栏一侧,这才是导致坠落的主要原因,朱某已经尽到了朋友的关照义务,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事在网上吵翻了天,不少人骂李某“恩将仇报”,说她把朋友的善意当成了理所当然,甚至想借机牟利,以后谁还敢帮别人?也有人觉得李某伤病缠身,可能是经济压力太大才出此下策,但再难也不能拿好心人的善意开刀。 现在总有人把“善意”当成可以索取的筹码,帮了忙没出事还好,一出事就把责任全推给施助者,这种风气真的太伤人。朱某的做法没有错,免费收留朋友已经仁至义尽,要是因为这样就要担责,以后遇到困难谁还敢伸手帮忙?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朋友的帮助是情分,不是本分,别让好心最后变成寒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