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只会越来越多!上海一位53岁独居女子,差点因没人签字错过生机 房东发现她迟交房租、失联多日,上门后发现她突发脑梗。虽及时送医,却已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更棘手的是,她无亲无故,手术没人签字,居委会还互相推诿。她的遭遇,戳中了无数独居者的隐忧 事情要从今年2月说起,徐先生有套房子租给邓女士。邓女士53岁,一直独居,平时交房租从无拖延。可2月份交租日到了,邓女士却没了动静。徐先生没立刻催促,以为是忘了或手头拮据。可等了十来天,依旧联系不上邓女士。徐先生发信息、打电话,全都石沉大海 2月12日,徐先生决定上门查看情况。在出租屋门口敲了很久的门,隐约听到屋内有动静。但始终没人开门,徐先生当即选择报警 警察和120医护人员很快赶到,破门而入。发现邓女士躺在地上,已失去意识,双目紧闭。众人合力将她送往医院,确诊为急性脑梗死。医生表示,她已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进一步了解后得知,邓女士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身边没有任何亲属,手术方案确定后,没人签字无法进行 十几天过去,邓女士一直躺在急诊室昏迷不醒。徐先生无奈之下,向居住地居委会求助。居住地居委会认为,该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负责。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则反过来推给居住地居委会。双方各执一词,都不愿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就在徐先生一筹莫展时,徐汇区华泾镇主动站了出来。虽然有人牵头,但难题仍没解决。邓女士的治疗费没着落,后续照料、财产管理都是问题。好在工作人员发现,邓女士有一笔未动用的拆迁款。但要让居委会担任监护人,必须经过法院判决 当地民政局表示会指导基层开展救助工作。华泾镇也在联动多部门,寻找愿意担任监护人的近亲属。若找不到,将依法启动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指定监护人 邓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网友留言句句扎心。有人说“这种问题只会越来越多”,也有人提醒年轻人早做打算。其实独居人士想避免这种困境,办法很简单。就是提前办理意定监护,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书面确定监护人。找不到合适的个人,可找社区或专业监护组织 北京还有“特殊需要信托+意定监护”模式,更有保障。办理时需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可去公证处公证。千万别抱有“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你身边有独居的亲友吗? 你觉得意定监护有必要提前办理吗?欢迎留言讨论。也可以转发给独居的朋友,提醒他们做好防范 官方信源:澎湃新闻《上海独居女子突发脑梗无人签字 多方联动破解困境》、中国普法网《意定监护:独居人士的“救命符”》、抖音百科《意定监护(法学术语)》、新民晚报《上海徐汇区华泾镇跨前一步 解决独居女子监护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