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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男子在路上走得好好的,结果一辆车路过他时,车窗里突然探出一条狗,

内蒙古呼和浩特,男子在路上走得好好的,结果一辆车路过他时,车窗里突然探出一条狗,直直咬向他的胳膊,还来回拖拽,男子胳膊受伤后,花1550元接种了狂犬疫苗,他找狗主人要赔偿,谁料狗主却嚣张表示:钱一分没有,想去哪告去哪告吧!男子气得直接诉至法院,索赔31000元。结局让双方都意想不到。 法庭上,被告席上的梅某把头一歪,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原告席上的云某气得手都在抖,看着狗咬烂的胳膊,心里那个憋屈劲儿就别提了。 这事儿还得从去年6月的那个倒霉下午说起。 那天,云某正好好地在路边走着,也没招谁没惹谁。 路过一辆停着的车时,车窗突然开了,还没等云某反应过来,一个狗脑袋“嗖”地一下探了出来,张嘴就咬住了他的胳膊,甚至还来回拖拽。 云某吓得魂都快飞了,拼命甩开那狗,胳膊上顿时血呼啦的一片。 顾不上找车主理论,云某先赶紧往医院跑。医生一看,这可不是小事,必须打狂犬疫苗。 云某前前后后跑了五趟医院,光疫苗钱就花了1550块,加上清创消毒的300多块。 这对于普通打工族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云某想着,这钱得让狗主人出吧?毕竟是你的狗闯的祸。他报了警,警察联系上了梅某。 谁知道梅某到了现场,连个好脸都没给,瞥了一眼云某的伤口,特别轻蔑地说:谁知道是不是真咬了? 撂下一句“想去哪告去哪告”,梅某转身就走了,连个电话号码都没留。 云某愣在原地,看着梅某远去的背影,心里哇凉哇凉的。 这人怎么能这么无赖?明明是自己没看好狗,把狗放在开着窗户的车里,也没个人看着,现在伤了人反倒成了大爷。 既然好好说不行,那就法庭见!云某一纸诉状把梅某告了,索赔31000多块。 这3万多里,除了医药费,还有他这段时间受的罪、耽误的工,还有一笔精神损失费。 云某心想:我就不信没个说理的地方,你不是横吗?那咱就法庭见。 到了开庭这天,梅某还在那儿嘴硬,说他说咬了就咬了?拿出医学鉴定来!证明伤情是真的! 云某直接甩出医院的《病情诊断书》作为证据,上面写得很清楚:狗咬伤,建议接种狂犬疫苗。 这铁证如山,还能有假?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谁养狗谁就需要看护好自己的狗,这是作为主人的责任。 梅某把狗单独留在开着窗户的车里,也没专人看守,这就属于未尽到管理职责,制造了安全隐患。 狗探头咬人,属于典型的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作为主人,梅某必须买单,这叫无过错责任。 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只要你的动物伤了人,你就得赔。 法院一审认为,梅某把狗放在开窗的车里,没专人看守,必须担责。 云某花的1550元疫苗钱和333.17元医疗费,还有交通费,一共2333.17元,梅某得一分不少地赔。 但是,云某想要的那笔精神损失费,法院给划掉了。 为什么法院只判赔2300多块,没支持云某要的3万多? 这里有个法律界限:赔偿主要填平“实际损失”。 云某的医疗费、疫苗费、交通费是实实在在花出去的,法院全认,但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要造成严重后果,如伤残了才支持,云某只是打了疫苗,没达到伤残标准,所以这部分被驳回很合理。 虽然被狗咬了挺倒霉,但伤情没达到伤残等级,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没法支持。 拿到判决书,云某也是心情挺复杂的。 虽然3万多的诉求只判了2千多,连个误工费都没全算上,但至少证明了一件事:你梅某不是能耐吗?法律让你赔钱你就得赔。 这2333.17元对于云某来说,就是讨回的公道。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