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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不死!四川南充,一男子参加朋友的婚礼,为了博取流量,盗用新娘的照片,与自己的

不作不死!四川南充,一男子参加朋友的婚礼,为了博取流量,盗用新娘的照片,与自己的照片P在一起,说新娘是他的前女友,是新娘邀请他来参加婚礼的,还把P的图发布在网络上。新娘被气的脸色发白,新郎怒而报警,结果男子悲剧了。网友:这不就是闲的吗? 都说不作不会死,这句话用在李某的身上,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不仅把朋友的婚礼给搅和了,还亲手送给自己一副银手镯。 为啥会这样?还不是自己嘴欠?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李某接到了朋友的邀请,一样男子能够参加他的婚礼。 李某不仅认识新郎,同时也跟新娘是好朋友。好朋友喜结连理,哪里有不去凑热闹的道理? 不过李某这个人思想活跃,平时说话做事也比较随意,身边的朋友大都知道李某的为人,就算李某有什么出格的行为,基本上也不会跟他计较。 收到邀请之后,李某想着,平时也没啥大动作,不如趁着朋友结婚的机会,好好的开心开心。 反正结婚的时候,年轻人都喜欢闹,大家又都是朋友,新郎新娘应该也不会生气。 自己给自己做通了思想工作之后,李某模仿他在网上刷到过的视频,把新娘的头像下载下来,然后通过p图手段,一张两人的亲密合照就做完了。 李某单手托腮,看着他的“杰作”陷入沉思,他总感觉凭借一张照片,好像闹不出来什么动静。于是他灵机一动,把新娘邀请他参加婚礼的聊天记录给截图了。 做完了这些,李某心满意足的笑了笑。有图有真相,大家肯定能相信他的话了。 等到了婚礼的当天,李某感觉时间差不多了,又随手拍了几张婚礼现场的照片,连同他p的照片、聊天记录一股脑发布在了自己的社交平台上。 并称他与新娘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个人虽然分手了,可新娘还忘不了他,邀请他来参加婚礼。 当点击完“发布”这两个字后,让李某没想到的是,这条视频竟然火了,评论区也热闹起来,后台私信一条接一条,李某前脚刚看完信息,后脚的消息又是“99+”,浏览量一路来到了10.4万。 李某又惊又喜,果然像这种“大瓜”才是网友最喜欢的。 李某这边博了眼球,沉浸在流量铺面的喜悦中,可作为当事人的新娘和新郎却坐不住了。 这大喜的日子里,竟然被朋友给造了谣,关键是很多人都相信了新娘跟李某有一腿。 新娘被气得浑身发抖脸色发白,她有些无助的看了看新郎。 有图有真相,还有聊天记录,明明是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情,可在李某的操作一下,比真的都真。 这可怎么给丈夫解释呢? 好在丈夫愿意相信新娘,并陪着新娘打电话报了警。 而当民警找到李某的时候,李某也意识到自己好像犯错了,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过程,并向新郎新娘道歉。 有人调侃,真不知道李某是怎么想的,没事闲的竟然想进去踩缝纫机,这不是妥妥的自己过不去吗? 李某受了罚,那是罪有应得,可李某的行为给新郎新娘带来的伤害却无法抹去。就算李某当众道了歉,可毕竟涉及到感情上的事,谁还有闲心去辨明那个真假? 只知道这个“大瓜”很劲爆,可比嗑瓜子儿有意思多了。 李某也真是应了那句话,祸从口出!婚礼现场跟新郎新娘开一些不痛不痒的玩笑,完全可以理解,也能让婚礼现场变得热闹起来,可李某倒好,平时不出手就怕了,一出手就是王炸。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好巧不巧的是,李某发布的不实信息浏览量已经超过了10万次,已经属于大范围传播,且给新郎新娘造成恶劣的影响,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况。 这还没完,如果新娘因此受到心理上的伤害,也完全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