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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白嫖了!江苏,男子春节期间,留守在公司值班8天。可结果,老板却拒绝发放3倍工资

被白嫖了!江苏,男子春节期间,留守在公司值班8天。可结果,老板却拒绝发放3倍工资,男子因此损失6240元。男子多次索要,老板却说,男子只是处于待命状态,并没有实际维修业务,不符合加班要求。男子觉得委屈说,他值班期间,机器也没有出现故障,没有什么可维修的。于是,一气之下,将公司告上法院,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引起了网友热议! 对于众多打工者而言,在外奔走一年,背井离乡,春节能回家过年,是他们期盼已久的事情。 这于须某而言,也是一样的。 须某在江苏一家销售公司,任职机电维修工,入职已有大半年,工作也挺顺手。 今年过年,因为岗位特殊,需要不定时检查机器,他便留在公司值班,没能回家过年,和家人团聚。 从大年初一到初八,整整8天,须某都守在公司里。早晚按时打卡报到,公司里冷冷清清的,也没俩人。 过年期间,生产也停了,机器也没啥故障,身边也没个人聊天,碍于孤独,他便用打游戏消磨时间。 就这样,须某在羡慕着众家灯火的年味中,熬完了8天。 不过,他也不难受,毕竟春节加班有3倍工资,为了多挣点钱,总得牺牲点什么,生活没有既要又要这回事。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到收假返工发工资时,他捧着工资条,却死活看不到加班费。 于是,他带着疑惑去找人事部,询问为什么没有给他发春节期间的加班费。 公司人事部说,他只是上下班打卡,处于待命状态,并没有实际维修任务,一直在玩儿游戏,所以,不符合春节加班规定,无权向公司索要3倍工资。 须某一听懵了,男子着急地说:“机器都好着,并没有故障,需要我维修啥?不管咋说,我一直都在公司守着,随时准备着,如果机器有状况,我肯定会第一时间维修的,这咋能不算加班呢?” 可无论须某怎么解释,最终公司还是没有给他发放3倍工资。 须某又气又委屈,决定用法律途径维权。 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 法院审理认为,值班和加班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在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上,有本质区别,该员工仅为值班待命,未提供实际劳动,不符合法定加班条件,且未能充分举证公司安排加班,故,一审驳回了男子的加班诉求。 判决一出,网友炸锅了。 有人说:既然过年是法定节假日,那又让人值班干嘛?回家休息不香吗?给不起钱就别玩儿。 还有人调侃说:过年一个月居家办公,公司还给我发了全薪,我是不是要磕一个。 另外,也有人指出: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在带偏节奏,公司占用了员工的假期,困住了员工的自由,到头来不支付三薪还得到了支持,没有公道。 《劳动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在于: 加班:法定工作时间外,持续从事本职生产经营任务,强度与日常相当,不可随意休息。 值班:非生产性目的,以值守、应急待命为主,可自主休息,强度明显低于正常工作。 站在法理角度,值班确实和加班不一样,公司不愿支付3倍公司,也是合法的。 但从情理角度讲:须某确实在公司值班了8天,放弃了过年回家休息的机会,公司一分不给,也不合理。况且,公司也没有提前说明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对此,公司也存在一定的疏漏。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