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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疯了?”广州男子乘坐地铁过安检,被工作人员要求喝一口携带的瓶装水。可男子喝完

“穷疯了?”广州男子乘坐地铁过安检,被工作人员要求喝一口携带的瓶装水。可男子喝完后身体出现不适,三天两头就得去看医生。男子认为是安检人员非让他喝水的错,所以将地铁公司起诉,索赔4.8万,法院这么判了! 事情发生在广州地铁早高峰时段。当天早上7点45分左右,林某赶去上班。他背着公文包,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这瓶水的标签有点破损,瓶盖也已经打开。按照地铁安检规定,开封液体要额外检查。安检人员是按统一流程操作。并非单独针对林某,所有带开封液体的乘客。都需要配合完成核验,这是常规要求。 林某当时跟安检人员说明情况。自己肠胃不舒服,好几天没敢喝凉水。担心喝了会刺激肠胃,引发不适。安检人员告知了他相关规则。要么喝一口证明液体无害,要么丢弃。否则不能进站,这是保障公共安全的流程。 这瓶水是早上刚打开的,还剩大半瓶。林某觉得直接丢了太可惜。犹豫之后,还是当着安检人员的面抿了两口。没曾想,刚喝下去没多久。他的肚子就开始隐隐作痛。 进入地铁车厢后,不适感越来越重。车厢里,他先是腹部胀气。很快又泛起强烈的恶心感。下车后,他立刻去附近社区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发作。给他开了药方和诊断证明。叮嘱他按时服药、静养,忌生冷刺激。 林某本身就有肠胃虚弱的老毛病。医生早就嘱咐过他要忌冷忌刺激。他认为,发病根源就是那两口凉水。因为这场病,林某请假近两周。不仅耽误工作,身体也迟迟没恢复。还因为频繁腹泻、营养不足,状态很差。 事发后,林某多次找地铁公司反映。希望对方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但地铁公司始终没有认可他的诉求。地铁公司表示,安检员是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强制林某喝水,而是给了两种选择。最终是林某自己选择饮用的。 协商无果后,林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加起来,一共4.8万元。法庭上,林某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诊断证明、请假条和药品发票。坚持认为是安检要求导致自己发病。损失理应由地铁公司全部承担。 地铁公司的律师则进行了辩解。开封液体安检规范,不是广州地铁独有。全国多个城市地铁都有类似操作。目的是保障全体乘客的出行安全。 律师还提到,林某本身有肠胃基础病。急性肠胃炎发作有多种诱因。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和喝矿泉水有直接关系。这件事在网上发酵后,网友看法不一。有网友认为,安检是为了公共安全。安检员按规定办事,没有问题。也有网友觉得,林某太不值。明知道自己肠胃不好,为了一瓶水遭罪。 最后闹上法庭,得不偿失。 法院经过审理,给出了明确判决。地铁公司的安检行为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是履行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的必要行为。安检人员没有强制林某喝水。林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自己自主选择饮用的矿泉水。而且他的证据,无法证明发病和喝水有直接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其实地铁安检的每一项规则。背后都是对万千乘客的安全守护。公共安全面前,规则需要一视同仁。同时,我们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做选择。 你觉得法院这个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会选择喝水还是丢弃矿泉水?欢迎评论区讨论。 官方信源:新华网、央视新闻、广州地铁官方公告、广州市人民政府、中国裁判文书网、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