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奇了!河南平顶山,女子和丈夫离婚后,带着女儿生活,女儿9岁时,女子去世,留下珠宝店、商铺和房产等遗产。小姨告诉女孩,等她成年就把遗产给她。可万万没想到,女孩成年后,去办理遗产继承,却被告知:母亲名下只剩下一套商铺,并且女孩母亲跟他人还有婚姻,女孩不是唯一子女,遗产继承办不了。之后女孩惊讶发现:去世一年多的母亲,竟然和自己亲舅舅结了婚,母亲的房产也在母亲去世没多久,就被小姨给卖掉了。结果让人脊背发凉。 去世一年多的母亲竟然“复活”了,还和亲舅舅结了婚,亲舅成了后爹,这剧情简直比电视剧还离奇。 可这并不是电视剧剧情,而是真实发生在当事人孙女士身上的事情。 孙女士的父母在她幼年时离婚,年幼的她跟着母亲一起居住生活,母亲赵芳是一个女强人,她有珠宝店、商铺和多套房产,这些财富,是多少人几辈子都挣不来的。 可让人惋惜的是,2008年,赵芳患病,同年12月3日,在亲友的帮助下,她办理了出院,并办好了遗产公证和抚养权公证等事情,她将年幼的女儿指定给了自己妹妹赵某抚养。 出院当天,赵芳因病去世。 此后的10多年里,孙女士跟着小姨一起居住生活,小姨告诉她,等她成年后,就把她母亲的遗产给她。 可更孙女士感觉奇怪的是,跟小姨生活的十多年,小姨并未带她去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 孙女士18岁考上大学后,多次跟小姨说,自己想继承母亲遗产,可小姨总是推脱,这让她感觉有些奇怪。 之后她去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结果发现:母亲名下就剩下商铺,其他遗产都不见了。 再一查,结果发现早在2008年12月17日,也就是母亲去世的第14天,就有人以她母亲的名义,办了委托书和律师见证书,让小姨出售相关房产。 2天后,母亲位于石家庄的房产被卖掉,房款被小姨收了。 更让孙女士感觉离奇的是:2009年12月,母亲都去世一年了,竟然又和舅舅赵某品办理了结婚登记,还有了其他子女。 去世一年多的母亲竟然神奇“复活了”,还有了同名同号、不同照片的新身份证,照片上的女子是自己的大舅妈。 孙女士傻眼了:这简直乱套了! 母亲到底给自己留了多少遗产,这些遗产都去了哪儿?母亲的身份证是谁给办的?母亲又是如何和舅舅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母亲的身份是否被冒用了?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成了孙女士迫切想要解开的谜团。 目前孙女士已经将这些事情反馈给了当地相关部门,当地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不得不说,这件事情真的太离奇了,就连电视剧估计都不敢这么拍。 母亲去世,给年幼的女儿留下的遗产,可在女儿长大后,却所剩无几,这些遗产去了哪里,亲姐弟结婚,这又是谁给办的? 据赵女士称,她的舅舅赵某品是当地某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但权力再大,也不能让死人复生,不能让亲姐弟结婚啊。 《民法典》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另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结婚是违法行为。 《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使用骗领的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若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不管是谁冒用了赵芳的信息,跟赵某品登记结婚,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不能继承遗产。 孙女士作为赵芳的女儿,有权知道母亲遗产的去向,并有权继承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 如小姨和舅舅真的利用她年幼无知,擅自处理她母亲的遗产,甚至不惜伪造证件、办理结婚登记等,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涉嫌违法。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