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大谱!”广西玉林,女子手机丢了,她连打9通电话,被捡手机的人挂了,她告诉那人,自己愿意支付2500酬谢金,对方却不理她,4个月后,女子通过手机开机后显示的Wi-Fi定位找上门,发现捡手机的是个大姐,对方不仅刷机,把她手机里的东西清个一干二净,还管她要一笔保管费!女子气个够呛,直接诉至法院,结局意难平。 那天下午,陈女士和闺蜜在市中心商圈闲逛,从奶茶店到服装店,一路说笑。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场原本轻松的逛街,会在几个小时后变成一场持续四个月的拉锯战。 回到家时,陈女士伸手去包里掏手机,却摸了个空。她先是愣了一下,又把包翻了个底朝天,口红、纸巾、钥匙散了一桌,唯独那部用了两年的手机不见踪影。 脑袋“嗡”的一下,她立刻用朋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号码。 第一通,被挂断。 第二通,又被挂断。 她不死心,连打了9通电话,结果无一例外都被对方摁掉。陈女士心里发凉——这意味着,手机大概率不是丢在店里,而是被人捡走了。 她赶紧发短信过去:“你好,我手机不小心丢了,里面有很多重要照片和资料,请联系我。我愿意出2500元酬谢金,谢谢你。” 短信发出后,她盯着屏幕,像等待宣判一样。可半个小时过去,一个小时过去,对方始终没有回复。 那一夜,她几乎没睡。手机里存着她多年来的工作文件、客户联系方式,还有父母、孩子的照片,甚至包括已经去世外婆的影像。她最在意的不是手机本身,而是那些再也无法复制的记忆。 第二天起,手机彻底关机。定位信号消失,像从她的生活中蒸发了一样。 时间一晃过去四个月。陈女士几乎已经不抱希望,只能重新买了新手机,补办卡,重新整理资料。可心里总有个结。 转机出现在一个普通的周末。她偶然打开手机账号后台,发现那部丢失的手机竟然短暂开机过。系统显示曾连接过一个Wi-Fi网络。她顺着账号提示,查到大概位置在玉林某小区。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陈女士找到小区物业。经过多番打听,她锁定了一户人家——开机记录显示的Wi-Fi名称,与这户人家一致。 敲开门的那一刻,站在门口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李姓大姐。陈女士说明来意,对方先是一愣,随即承认确实捡到过一部手机。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李某语气有些不悦。 陈女士压住情绪:“这是我的手机,我当时打了很多电话,也发了信息愿意给酬谢金。” 李某却理直气壮地说:“我捡到手机也算帮你保管了四个月,你一句谢谢都没有,现在找上门来,是不是也该给点保管费?” 更让陈女士难以接受的是,手机已经被刷机,里面的照片和资料被清得一干二净。她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空空如也。那一刻,她眼眶发热。 “你当时完全可以联系我,我说过给2500元酬谢金。”陈女士声音发颤。 李某却说:“我哪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再说了,手机一直没人要,我刷机也是正常使用。” 双方僵持不下。陈女士觉得对方明明看到来电和短信,却故意不还;李某则认为自己捡到手机,放了四个月,对方早就默认丢失,现在来找,还要赔钱,太过分。 协商无果,陈女士最终选择走法律途径。她将李某告上法庭,提出赔偿要求:手机折旧费、资料恢复费用、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2000多元。 庭审当天,气氛并不剑拔弩张,却透着尴尬。法官询问细节时,调出通信记录——那9通未接来电和短信清清楚楚。李某沉默了。 法官指出,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返还失主或交给有关部门,而不是占为己有,更不能以“保管费”为由索要费用。陈女士提出酬谢,是自愿行为,但并不意味着李某可以拒绝归还。 李某辩解说:“我不是不还,是联系不上。” 陈女士当庭出示短信截图。法庭上气氛一度凝固。 考虑到手机已返还,但数据无法恢复,双方在法官调解下多次沟通。法官一方面劝陈女士理性维权,另一方面也告诫李某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返还手机,并一次性赔偿陈女士3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