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嫂看护婴儿期间背对孩子打游戏、刷视频、抢红包,约半个小时后发现婴儿面部朝下、嘴唇发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24年6月,育儿嫂张某受雇照顾婴儿蒋某,蒋家人工作都很忙,但孩子才两个月,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蒋家人看张某做事也细心、周到便放心的把孩子蒋某交给了张某照顾。 一开始张某不敢马虎,雇主家的孩子才2个月大,而且这个孩子还有一些自身的疾病,当然得仔仔细细的好好照顾。 于是,张某总是把孩子的奶粉冲的刚刚好,总是把孩子的衣服洗的干干净净,蒋家的人看她这么能干最终还是彻底放了心。 可久而久之,张某也越来越放松,这个时候的张某觉得已经完全取得了家长的信任,并且感觉照顾孩子其实也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事,慢慢的就不如之前那样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了。 8月的一天,她把生病的蒋某放床上后,就自顾自背对孩子玩起手机,打游戏、刷视频、抢红包。 一开始她把孩子头侧向一边,发现面部朝下还调整了下,可之后就完全沉浸在手机里。 过了一会,张某的群里又开始有人发红包,这样的机会张某哪里舍得放过,立刻便把小蒋某忘了个一干二净。 约20 - 30分钟后,才发现孩子面部朝下、嘴唇发紫,当张某发现蒋某嘴唇发紫并送医抢救后,送医后孩子还是没抢救过来。 蒋某家人索赔33万余元,后来,经市、区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针对蒋某死亡案件会商,认为事发时蒋某患有疾病,在死亡过程中,育儿嫂张某的不当看护致死者长时间处于趴卧状态,该状态可能造成胸腹部呼吸肌运动受限、口鼻部呼吸道口部分阻塞等情况,加剧呼吸功能障碍,不排除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呼吸衰竭的进程。 虽张某已补偿3万,但一审法院还是判她再赔13万多。不过法院认定她的疏忽是次要因素,只承担10%责任。 孩子家属认为,育儿嫂张某长时间、持续低头专注于操作自己的手机,包括打游戏、聊天、刷视频、抢红包等,完全忽视其对正在睡眠中婴儿的必要观察和监护责任,严重违反了约定及基本职业操守,未尽到其应负的高度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职责。 这育儿嫂太不负责了,看护婴儿时咋能只顾自己玩手机呢,希望行业能加强监管,保障婴儿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