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脑子,哪来的一百多万?”河南,一30岁男子谈了个女友,恋爱6年,给女方花100万,过年的时候,男子想见女友父母,可大年初四,女子说她父母不同意见面,女友提出分手并拉黑他,男子急了,到女友家讨说法,女友妈妈: 我女儿都结婚了,她两个孩子都好大了,村民: 他是不是有点缺心眼儿啊? 王先生是96年生人,他大学毕业,就出去打工,他希望用自己的双手,挣来财富,他辛勤工作,挣来的钱全都存住。 在他心里,他希望成家立业,可要成家,手里先要有一部分资金。 因为他知道,想谈恋爱,没有钱不行,钱是底气,没钱抠抠搜搜,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正眼瞧你。 可是不经意期间,爱情来临,他在上班的工厂内,遇到了一位心仪的女孩子。 他大喜过望,这女孩子长相秀丽,可爱温柔,正是他最最喜欢的女子类型。 他用尽了全部的真心,对待女孩尽心尽力,他不但付出了真心,他还拿出来实打实的财力。 他和女孩,一直在爱情的路上长跑下去,转眼6年,他从24岁,一直到了今年的30岁了。 在这期间,他给女友连花带借,一共给她花了100多万,他原本以为,这些钱已经足够能表达出他的诚意。 他们相处已久,王先生以为,他们的婚事已成定局,在这6年期间,小打小闹,他给女友花了不少的钱。 到了后来,女友说母亲有病,张口就问他要大钱,男子掏空了积蓄,倾尽所有给她了一切。 之后不久,女子又说自己患病,要做手术,这又是需要一笔巨款,男子万不得已,跑去给她贷款借钱。 再到后来,女友回了老家,他们很久都没能见面,而男子心心念念,始终牵挂着女友的心不变。 他着急结婚,希望先把婚事一订,这样虽然俩人暂时不在一起,但是订婚能让他感到特别的安心。 女友爽快,她二话不说,决定和他进行一场网络订婚,王先生认为,不管什么形式,只要订婚他就会满心的高兴。 可女友又借此为由继续问他要钱,王先生豁了出去,筹集资金又给她转了过去。 到了今年,王先生觉得自己的年龄已经30岁了,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纪。 他和女友商量,俩人说好过年的时候去见女友的父母,见完之后,就会安排俩人之间的婚事。 他满心的欢喜,各种准备的采买礼物,他觉得又是过年,又是第一次见面,他一定要做到礼貌而又隆重。 他买好了礼品,问女友是否满意,女友满口答应,同时也表现的十分高兴。 可是到了初四这天,女友突然发来了消息,王先生打开一看,女友提出,要和他分手。 王先生惊呆,以为女友在闹脾气,他急忙给她回消息,想问问她是怎么回事。 谁知他这才发现,女友把自己给拉黑了,他消息发不出,电话打不通,女友好像突然就消失了。 男子急了,6年的感情不是6个月,也不是6天还有呢?100多万的付出。怎么可能说句分手。就能结束了 王先生立刻动身。往女友家赶去。他从没有来过。一路打听。当他一路颠簸赶到女方家里。他敲开大门,只有女方的母亲。待在家里有母亲问他怎么回事儿?王先生告诉他自己是他未来的女婿。女子母亲露出差异的眼光。觉得这小伙子似乎精神上有问题 王先生把来龙去脉告诉了女子母亲。女子母亲说出来的话令他晴天霹雳。 女友母亲告诉他说,我女儿都结婚了,她两个孩子都好大了! 王先生蒙圈了,这怎么可能?我们俩认识6年,谈了整整6年的恋爱,我给她花了100多万,她明明是我的女友,怎么可能和别人结婚呢?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王先生的女友早就是别人的妻子,他不能接受这样的打击,垂头丧气回到了自己家里。 王先生的父亲得知后沉默不语,那100多万里有他几十万的积蓄,还有借款贷款,都成了他家的债务,儿子如此痴心,令他感到十分的无力。 可是,父亲不敢埋怨儿子,他怕儿子想不开再出意外。 但是事已至此,想和女友结婚,已经绝无可能,但是女友这种行为,分明就是诈骗。 她不但骗感情,还骗了王先生的巨额资金,女友村里的村民围观,他们也觉得这事不可思议。 有人认为,王先生是不是缺心眼呀? 也有村民感叹,说王先生大概是太实在了! 你哪能在不了解,不确定的情况下就这样给对方转这么多钱,她说的事情是否是真的,你最起码要核实一下。 那100多万普通家庭里根本就没有。更何况自己家里也就是普通的家庭。 有人认为,就这智商,他怎么有100多万,想不通呀? 更有人说,这男子缺心眼太老实,女的纯属诈骗,应该报警抓她!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女方隐瞒已婚育事实,以恋爱订婚,家人患病,自身手术等虚构事由,6年骗取男方1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 男方应立即报警,要求对方返还资金。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