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春,莱芜战场,上千支美式冲锋枪散落战场,饥渴的华东野战军却陷入了抉择:先喂饱“枪王”还是武装“铁脚板”? 1947年2月23日,莱芜战役进入最后一天,李仙洲集团五万六千余人被全歼,莱芜至口镇的公路沿线,国民党军的武器装备散落一地,其中最扎眼的,是上千支美式汤普森冲锋枪和M3冲锋枪。 华东野战军的战士围在武器堆旁,他们手里多是老旧的三八式步枪和汉阳造,有的枪身还带着拼刺刀留下的豁口,看着崭新的美式冲锋枪,战士们的眼神里全是渴望。 纵队装备科的人最先赶到,他们立刻封锁现场,开始登记造册,问题也在这时出现,缴获的冲锋枪数量有限,部队却有两个急需武装的群体。 第一个是“枪王”,他们是各连的机枪班和突击班,这些人是攻坚的尖刀,冲在最前面,他们的任务是撕开敌人防线,压制敌人火力。 第二个是“铁脚板”,他们是华野的主力步兵,莱芜战役,华野主力从临沂以北隐蔽北上,一夜奔袭数十里,他们靠双脚完成合围,靠双脚追着敌人打。 装备科的人拿出纸笔,快速核算,他们面临的是一道实战选择题,先看汤普森冲锋枪,这枪射速快,一分钟能打七八百发子弹,近战中,一梭子下去就能压制住敌人的机枪阵地,但它有个短板,耗弹量极大,一个弹匣三十发子弹,全速射击,几秒钟就打空。 再看华野的补给现状,莱芜战役,华野的弹药主要靠战前携带和战场缴获,没有稳定的后方补给,子弹打一发就少一发,鲁中山区地形复杂,补给线长,运输队靠独轮车和肩膀送弹药,速度根本跟不上冲锋枪的耗弹速度。 突击班的需求很明确,他们每次战斗都是短时间高强度冲锋,他们不需要长时间持续射击,只需要在突破的那几分钟里,形成绝对的火力优势,冲锋枪的高射速,正好契合他们的战术。 步兵连的情况不同,他们的作战距离多在一百米到两百米之间,他们需要的是能精准射击,能反复使用,弹药消耗可控的武器,美式冲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几十米,超过一百米,子弹就会乱飞,在山地作战中,这个射程根本不够用。 更关键的是,“铁脚板”要长途奔袭,汤普森冲锋枪空枪就有十斤重,加上弹匣和备用子弹,重量接近十五斤,对于每天要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的步兵来说,这是巨大的负担。 装备科的人很快拿出了方案,他们将缴获的美式冲锋枪,优先配发给各纵队的突击班和机枪班,每个突击班配发两到三支,作为攻坚的火力补充。 剩余的冲锋枪,统一登记入库,一部分留给纵队警卫连,用于保护指挥部;一部分作为预备武器,留给后续补充的新兵,普通步兵连,依旧使用缴获的日式步枪和汉阳造,装备科的人给步兵连补充了大量的步枪子弹,同时将缴获的国民党军手榴弹,优先配发给步兵。 战士们没有异议,他们都是老兵,懂实战,他们知道,适合自己的武器,才是最好的武器,当天下午,华野主力继续推进,突击班的战士端着美式冲锋枪,冲在最前面,在攻打敌人残余据点时,他们利用冲锋枪的火力优势,快速突破了敌人的防线。 步兵连的战士们,扛着步枪,跟在突击班后面,他们利用山地地形,远距离精准射击,掩护突击班推进,这场武器分配,没有复杂的理论,全是实战经验的总结。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