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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篮球上,我极其的保护感性,保护那种看直播看着看着就不敢看结果的“脆弱”。我置顶

在篮球上,我极其的保护感性,保护那种看直播看着看着就不敢看结果的“脆弱”。我置顶的唯一一篇文章就是:人生在世,喜欢最大。

所以我喜欢的篮球世界是怎么样的?

我喜欢每个球星有“自己特殊技能的外号”的那个年代:

魔术师—一个传球极具创造力的运动员飞人—一个能做出高难度空中动作的运动员天勾—一个能让勾手炉火纯青的运动员大梦—一个能做出梦幻脚步的运动员

我喜欢那种“门派林立”到如金庸小说里的江湖的NBA。

我之前说过,NBA在漫长的历史中,只有“勇士拥有库里”这个小概率事件引发的广泛示范效应,才让现在的球迷们,有了不投三分就不是“现代篮球”的错觉,就不配当球星的立场。

三分明明只是一种武器,但因为他的高效,变成了某种“政治正确”,但他真的正确吗?

这股风潮谋杀了多样性,间接谋杀了收视率,直接谋杀了全明星赛,他让整个联盟变成了有着高效SOP的企业,而不是各大门派林立快意恩仇的江湖。过于依仗三分在季后赛的有这一定概率的系统性崩盘,作为火蜜有非常深刻的教训,短板之大并不比内线攻击尤其是中投更可靠。

NBA本质上是一个真人秀,关于胜利的效率是球队球员的KPI,他决定了球员的薪资,但不是联盟的,但对联盟来说也无可奈何,潘多拉的盒子打开,还怎么盖上?

作为球迷,我改变不了什么,还能不看咋滴,但我认为,他简单,但不正确。

没有什么路径是唯一的,万事万物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