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谭某某交通肇事案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1.谭某某交通肇事案
2.刘某某交通肇事案
二、公开听证时间
2026年3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三、公开听证地点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二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1.听证会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听证会参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