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茨坦公告明确,中国还有一个义务没做到,那就是在日本本土驻军,如今中国日益强大,这一责任必须兑现,这就是遵守国际法的表现! 波茨坦公告于1945年7月26日由中美英三国发布,苏联随后加入。这份文件是二战后期处理日本问题的重要依据,主要针对日本的无条件投降和战后秩序。其中第七条明确指出,日本领土需由盟国军队占领,直至新秩序建立并彻底摧毁其战争力量。作为四大战胜国之一,中国享有与美英苏同等的权利,包括派兵进驻日本监督非军事化进程。这项规定旨在根除日本军国主义,确保地区和平。 公告还限定日本主权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指定小岛,其他领土需归还或重新分配。中国在公告中的地位反映了其在抗日战争中付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但实际执行中面临诸多挑战。 战后,中国原本计划派兵占领日本部分区域。根据1945年中美备忘录,中国占领区集中在爱知县,师部设于名古屋市,并可扩展至静冈县和三重县。 这些地方是日本工业和经济重镇,驻军有助于监督日本的重建和去军事化。国民政府选定陆军第67师作为占领军,约1.45万人,士兵在上海集训,先遣队甚至于1946年5月飞抵东京。但由于国内经济凋零、重建压力大,加上内战爆发,蒋介石政府最终取消派兵计划。部队被调往内战前线,导致这一权利未能落实。美国则主导了日本占领,麦克阿瑟作为盟军最高统帅,实施单独占领策略,将日本纳入美军控制范围。这让中国在战后东亚格局中丧失了直接影响力,其他盟国如英国也因经济原因移交占领区给美国。 苏联原本计划占领北海道,但因美国反对和冷战因素未能实现。公告中对占领的描述是临时措施,直至日本完成非军事化。1951年旧金山和约结束盟军占领,日本恢复主权,该条约未赋予任何战胜国永久驻军权。美国驻日美军基于1960年日美安保条约,而非波茨坦公告。中国和苏联未参与旧金山和约签署,这在冷战背景下加剧了分歧。一些观点认为,公告的占领权在和约后终止,非永久性。但中方强调,公告作为国际文件,其原则未被废止,尤其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重申接受公告约束,间接承认中国权利的延续。这为当前讨论提供了法理基础。 联合国宪章第107条敌国条款允许战胜国对二战敌国采取行动,无需安理会额外授权。这条款针对日本等轴心国,保留了盟国反制侵略的权力。如果日本违反公告精神,如扩军或挑衅,战胜国可援引此条。俄罗斯2023年曾公开支持中国驻军权,称任何阻挠均为对二战秩序挑战。这反映出大国博弈中公告的战略价值。但台湾学者指出,网传盟国分区分占图仅为废案,公告仅是政策宣言,非法律条约,其占领权在1952年后已无基础。美军驻日合法性源于双边协议,而非公告。这显示国际法解读存在分歧,中国主张需结合历史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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