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末,谢亚龙收获了一份特殊的“厚礼”,馈赠者是当年中超联赛中表现极为抢眼、风头正劲的一家足球俱乐部。该俱乐部在某场关键赛事前,特意邀请谢亚龙到场观赛,其真实目的并非单纯的观赛邀约,而是希望借助他的影响力确保球队拿下这场比赛,进而锁定联赛冠军。这场比赛的结果如俱乐部所愿,夺冠之后,该俱乐部以“夺冠奖金”为名义,向谢亚龙送去了20万元现金。 即便事到如今,谢亚龙依旧固执地认为:“这是他们集团给予我的奖励,并非权钱交易,仅仅是朋友间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 这番说辞,究竟是他刻意狡辩的托词,还是他内心深处真的如此认知? 事实上,谢亚龙绝非平庸之辈,更不是无能的官员。他的任职经历十分丰富,曾先后担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陕西安康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在悉尼奥运会举办前夕,他曾铁腕整治田径领域的违规乱象,严厉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田径运动员,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马家军,其行事风格可见一斑。 国家体育总局之所以选中他执掌中国足球,正是看中了他过往的工作能力与铁腕作风。谢亚龙也曾撰写过一份专项报告,精准点出中国足球发展滞后的核心症结,归结起来无外乎“体制、人员、整体环境”三大关键因素。他坦言自己无力改变僵化的体制,最终却也没能摆脱“人员”与“大环境”这两大桎梏的侵蚀。 即便身陷囹圄,谢亚龙依然坚称自己并非贪官,从未有过直接的权钱交易行为。他承认自己有罪,却将更多罪责归咎于所处的职位,认为是这个岗位“害”了自己。“在那样的大环境下,我渐渐变得麻木,慢慢把这种犯罪行为当成了正常的人情往来。如果不收下这笔钱,就是不给对方留面子,就等于拒绝了与对方建立交往关系的可能,直到触犯法律,我自己都没能完全清醒过来。” 谢亚龙的这番自述,恰恰暴露了他法律意识的极度匮乏,本质上就是一个法盲。——2012年1月《廉政瞭望》
